浙江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赴浙江中醫藥大學招聘171人公告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赴浙江中醫藥大學招聘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的公告
為持續構建綠色人才生態體系,以源源不斷的人才資源推動醫療衛生事業跨越式、高質量發展,助力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范區、四省邊際中心城市、四省邊際公共服務“橋頭堡”建設。經研究決定,赴浙江中醫藥大學開展2023年校園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引計劃
根據衢州市直衛生健康單位需要,擬招聘202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171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引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3.高校畢業生是指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以下情形者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視同對待: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②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③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年份,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4.符合引進崗位計劃表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定向培養對象須取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衢州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不宜作為引進對象。
三、招引程序和組織實施工作
招聘公告在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市衛健委部門公告公示欄、健康衢州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具體招引工作按接收報名、資格審查和比選、考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公告發布之后,應聘者可通過電子郵箱投遞簡歷(郵箱地址附后),進行網上預報名。招聘會現場接受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預報名的仍需進行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
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文校區田徑場。
報名者需提交材料:
1.《衢州市直衛生健康單位外招優秀應屆畢業生報名表
》;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相關在讀證明材料),要求同時提供相應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能反映個人學術科研水平、工作業績、學業成績等的相關材料;
4.學校蓋章核發的成績表;
5.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材料,如考生網上預報名的請將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壓縮為一個文件(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后上傳,并將原件及復印件帶至報名現場。
(二)資格審查和比選
資格初審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工作由市衛健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崗位,按崗位招聘計劃1:3比例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減或核銷。達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入圍下一環節。
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由市衛健委會同各用人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和比選,并按不低于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個別報名人數不足、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實際資格審核合格人數入圍面試。
(三)筆試
學歷要求本科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入圍筆試,筆試內容為醫學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用人單位劃定。筆試命題與考務工作由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各單位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面談
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崗位,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8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學歷要求本科的崗位,面試合格分為60分,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面試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作為入圍對象。
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可按實際報名人數組織面談。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談的,視為放棄資格。(五)簽訂就業協議書
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崗位,參加筆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意向人選;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面試分數在70分會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意向人選,面試結束后簽訂就業協議,放棄人員應簽書面聲明。
(六)考核體檢
面試面談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或面談結果按引進計劃1:1確定入圍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考核合格人員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等額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經面試面談、考核、體檢合格人員,提交市衛健委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確定的擬聘人員在衢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市衛健委部門公告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個人放棄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由用人單位及市衛健委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可在同崗位面試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面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聘用后出現缺額的,不再安排遞補。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報到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招引醫療衛生人才,除可適當簡化選拔方式外,應按照公開招聘制度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規范程序,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未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對違反招聘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對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層次、緊缺人才招聘的名義,降低標準,簡化程序,“蘿卜招聘”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若用人單位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所列回避情形,應回避,不得參加本次招聘工作。
衢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3月6日
附件1:2023年衢州市直衛生健康單位醫療衛生人才招引計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