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綏化市望奎縣紀委監委及縣委巡察機構選調37人公告
望奎縣紀委監委及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經縣委同意,縣紀委監委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縣各鄉(鎮)、縣直機關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37人,其中行政編制26人、事業編制11人。
三、選調崗位
文字綜合崗位、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崗位、巡察崗位、綜合科室崗位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性觀念和自律意識強,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2.具備中共黨員身份(含預備黨員);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檢法工作經歷、法律職業資格、較好文字綜合能力、較好溝通協調能力、熟練使用計算機或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服從選調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直系親屬在本縣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或者直系親屬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4.被撤銷中國共產黨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干部人事檔案存疑或者尚未認定清楚的;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遴選(選調)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
8.服務期或者試用期未滿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或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的,由單位統一向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報送人選;個人報名的,須經本單位同意,自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3年3月7日至3月17日
(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報名地點:縣委辦公樓123室
(聯系人:邱宏博;電話:0455-6777588)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需填寫《望奎縣紀委監委及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詳見附件),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存在虛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三)選調方式和考察內容
本次選調采取面談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縣紀委監委組成考察組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選進行考察。主要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犯罪記錄、個人征信、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存在限制情形虛報瞞報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辦理調轉手續
縣紀委監委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廉政望奎”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予以選調,被選調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規定辦理調轉手續。
中共望奎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望奎縣監察委員會
2023年3月6日
附件:望奎縣紀委監委及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