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殘疾人文化體育指導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浙江省殘疾人文化體育指導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浙江省殘疾人文化體育指導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殘疾人文化體育指導中心是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主要承擔指導全省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和體育活動等工作。單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531號。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1個崗位。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較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3年12月31日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核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17:00。應聘人員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應設為“應聘競訓管理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631714420@qq.com,附報名表。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掃描件、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相關證書及能證明本人崗位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掃描件等。
2.資格初審。報名期間及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所需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反饋應聘人員。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取消招聘計劃,并以郵件方式通知報名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 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人員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
1.筆試
時間、地點:2023年4月15日9:00-12:00,杭州市內。主要測試內容:體育專業方面理論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入圍面試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崗位認知、適應能力、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等,兩項各50分,面試總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有關辦法執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其所在單位堅持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間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確定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集體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本中心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擬聘人員應在本中心要求的時限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2.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網站
(http://www.zjdpf.org.cn,通知公告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及有關工作安排、遞補信息等)在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組織人事部:0571-88847924;
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機關紀委:0571-85236973。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312877;聯系人:吳老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