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公告
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招聘公告
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輔助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協管員:男、女不限,協助管理城市管理完成相應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三)年齡為20周歲以上30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有行政執法經驗者優先。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吸毒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違法行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5.曾被部隊押送回原籍或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處以刑罰處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身上有紋身、患有傳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機關不予錄用的其他規定;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工資待遇
(一)被招聘的協管人員實行聘用制簽訂勞動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協管人員每月基本工資為2800元(含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3年3月6日開始至名額招滿為止。
(二)報名地點: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辦公室。
(三)報名要求:由本人現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張。
(六)政審:面試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合協管員條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七)聘用: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按規定和程序和標準,根據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確定擬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 公開、公平、公正 ”。
本公告由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辦公室:8124547
施甸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