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銅鼓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2人公告
銅鼓縣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有關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12人。
(二)招聘崗位:銅鼓縣公安局員額制輔警,此次招聘崗位為應急處突執勤崗,負責轄區日常巡邏防控、維穩處突及縣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需進行夜間巡邏執勤,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歲以上,三十周歲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凈身高168cm及以上;
6.雙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
7.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8.限銅鼓戶籍或銅鼓生源(銅鼓戶籍指2022年12月31日前為銅鼓戶籍,銅鼓生源指在銅鼓參加高考的考生);
9.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10.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體能素質;
11.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人員條件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江西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符合優先聘用條件人員參加勤務輔警招聘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應聘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得再續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8.公安機關現有員額制輔助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
(四)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最高在總成績中加1分)
1.在省部級體育比賽中獲獎的,在總成績中加1分;
2.退伍軍人在軍級大比武中獲獎的,在總成績中加1分;
3.在公安機關有1年及以上警務輔助工作經歷的,在總成績中加1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崗前培訓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銅鼓縣公安局辦公大樓509室,聯系人:吳恒,聯系電話:0795-8710515。
(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戶籍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1.報名時需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相關資料。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兩面);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本人《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5)符合優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審查需報名人員本人帶齊相關材料參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審(需現場測量身高和視力),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測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化基礎知識、法律基本常識以及與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相關知識等。
3.筆試范圍主要為:《黨的二十大報告》《憲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法律常識。筆試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四)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勤務輔警按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執行,總分為100分,具體科目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遠四項。
3.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應主動放棄測試。
5.筆試和體能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考生數按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入闈人員筆試、體能測試綜合成績名次并列的,一并入闈。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設置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3.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4.考生綜合總成績計算方式: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依次以面試、體能測試、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
(六)體檢
依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勤務輔警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綜合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關規定,對考生開展政治考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按綜合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公示
政治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政治考察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銅鼓縣公安局黨委批準,之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產生的缺額按綜合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崗前培訓和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2023年12月31日前產生的缺額可以按綜合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試用期工資2500元/月(含個人繳納”五險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項
(一)保持個人通訊暢通。招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考生的通訊方式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凡因個人原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二)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因此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定,凡是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三)嚴格遵守最新防疫規定。輔警招聘全流程嚴格遵守國家、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視情況根據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銅鼓縣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