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濱海職業學院招聘教師_專職輔導員公告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專職輔導員公告
為滿足我校事業發展需要,充實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文件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人員9名。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崗位和數量詳見《天津濱海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專職輔導員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3年畢業以及2021、2022年畢業后未就業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終身從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的學位證書。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考生需以應屆畢業專業報考;
專業參考教育部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2008年更新)》、《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83號)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4)報考思政課教師和專職輔導員崗位須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5)博士、留學生所學專業與計劃表中專業要求一致或相近;
(6)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在滿足應聘崗位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實施“容缺后補”機制,核查上述證件的時間推遲到報到階段。屆時,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9)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6)濱海新區在編教師;
(7)有精神病史的人員;
(8)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依法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9)失信聯合懲戒人員中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9日在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力社保局網(rsj.tjbh.gov.cn)、天津市濱海新區教育體育局網(jtj.tjbh.gov.cn)、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官網(www.tjbpi.com.cn)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與繳費
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繳費均在泰達人才網上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16:00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9日16:00
筆試繳費時間: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20日12:00
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資格審查情況,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如未通過審核,須及時修改并在網站開放時間內進行提交。因個人疏忽未在報名網站開放時間提交報名信息的應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改報,報名審查通過并繳費后不能退費。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名崗位不能開考且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符合其他崗位報名條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23年3月21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報名與筆試考務費每人45元。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三)筆試
1.筆試辦法
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范圍:大學階段知識,思政課教師崗位還會考核時事政治類內容)和教育綜合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綜合知識占20%)。學科專業知識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應具備的理論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測評報考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具備的職業素養、基本潛能等內容。
專職輔導員崗位筆試內容為高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測試,試卷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報考人員新時代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相關理論與實踐。
筆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3年3月24日9時至3月26日14時30分。
筆試時間:2023年3月26日14:00至16:0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須持規定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所持規定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的時間以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和泰達人才公眾號通知為準。
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打印并本人簽字);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所列本科、研究生各學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均需要提供);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3屆畢業生,可憑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參加資格復審;
4.由所在黨組織開具的組織關系證明材料(蓋章的原件);
5.崗位招聘條件所明確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
1.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本科(含專升本)、研究生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大學??萍耙陨蠈W歷需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士及以上學位需要提供學位認證報告。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資格復審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繳納面試考務費,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面試考務費每人45元,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繳費和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在泰達人才網上另行通知。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面試人員的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五)面試
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詳見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和泰達人才公眾號通知。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1)教師崗位
教師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及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要求和試講指定教材將在泰達人才網上公布。面試滿分100分,按照試講占70%、結構化面談占30%計算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面試及格分數線為60分,不及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2)專職輔導員崗位
專職輔導員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面試及格分數線為60分,不及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總成績保留1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安排將在泰達人才網上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在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付,體檢時間、地點詳見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和泰達人才公眾號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發函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據實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察表》。同時,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發現不合格情況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八)公示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結果、體檢結論、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經區教體局、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后,統一在泰達人才網、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力社保局網、天津市濱海新區教育體育局網、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遞補
對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因報考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導致的崗位空缺,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二)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及待遇按照國家、市、區規定執行。
區教育體育局對擬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等進行統一審驗,提供虛假證件者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違約處理。
受聘人員辦理入職手續后,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若出現因個人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及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如遇不可控的突發狀況,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調整的,將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泰達人才網、天津市濱海新區人力社保局網、天津市濱海新區教育體育局網、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官網發布的通知。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由區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天津濱海職業學院紀委負責監督。
咨詢電話:天津濱海職業學院022-60315336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 14:30-16:30
區教體局紀檢監察部門電話: 022-66897226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監督電話:022-60315300
泰達人才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技術支持及具體實施工作,保證網絡的安全及正常運行。技術咨詢電話:022-25295905(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
2023年3月9日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專職輔導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