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財政投資績效管理中心招聘編外人員2人公告
來源:瀘州人事考試網
2023-03-10 13:56:12
瀘州市財政局關于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財政投資績效管理中心招聘編外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瀘州市財政投資績效管理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廉潔自律;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創新意識、協作意識、團隊意識強;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報考的。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 |
招聘 |
年齡 |
學歷 |
專業要求 |
任職條件 |
評審業務崗 |
2 |
40周歲及以下 |
大專及以上 |
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機電安裝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土木水利(需為建筑與土木工程方向)、供熱、供燃氣、城市燃氣工程、城市燃氣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通風及空調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具有所學專業相關建筑類、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二級及以上造價工程師(安裝工程方向)執業資格,從事安裝工程預算編制、評審或結算等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工作業績材料及社保證明)。 |
三、招聘程序
現場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考核—體檢政審—試用—聘用
(一)報名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23年3月20日(9:00-11:30,14:30-18:00)。報名地點:瀘州市財政投資績效管理中心320室(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47號瀘州市財政局3樓)
2.應聘者下載填寫《應聘報名表》,報名時提交《應聘報名表》紙質件(須本人簽字確認)和電子文檔;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社保證明、工作業績材料及相關能力佐證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2寸證件照一張。
(二)資格初審
報名現場即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其中:學歷學位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職稱、職業資格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截至報名之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考試考核
1.按報名人員與招聘計劃不低于3:1的比例通知參加考試考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整計劃)。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在報名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以郵件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筆試中缺考或在筆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考核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核成績或考核資格的人員、未參加考核的人員、考核成績為零分的人員或形不成競爭崗位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予確定為體檢政審考察對象。
3.考核當天,參加考試考核的人員須將提交的初審資料原件帶至考試考核現場進行復核,復核通過方可參加考試考核。
(四)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政審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因個人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根據人選情況由市財政局黨組集體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五)試用
對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對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
(六)聘用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相關說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瀘州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按崗位所需人數擇優聘用,擬招聘人員均為編外聘用,薪酬待遇按市財政投資績效管理中心相關規定執行,含基本工資、購買五險一金等,同時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和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受聘人員經聘用后不服從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工作任務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盡事宜由瀘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范驍,0830-2392382。
附件:應聘報名表
瀘州市財政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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