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市新津區招聘教師16人公告
2023年成都市新津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26號)《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16名(詳見附件),其中,擬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我區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1名。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教師,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及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①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②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23年3月10日)。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的。
7.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部分崗位的應聘資格條件
報考面向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1.應征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以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的退役士兵。
2.應征入伍前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以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在應征入伍高校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截止2023年3月20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二)經組織選派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學生志愿者
志愿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截止2023年3月20日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考核招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3月13日—3月20日)
1.網上報名: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20日17:00。
2.網上繳費: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21日17:00。
3.準考證打印:2023年4月4日-4月7日。
4.筆試時間:暫定2023年4月8日。筆試時間如有變化,相關事宜將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jin.gov.cn)公告,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請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新津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內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滿分為100分。
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得分+政策性加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暫定2023年4月8日,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如考試時間及地點調整,將會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開考比例:應聘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須形成競爭,同一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確屬急需緊缺專業、特殊崗位或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經招考主管部門同意后,開考比例可放寬至2:1。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3年3月23日前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學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優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所需材料: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證》、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及服務協議、相關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提交加分材料時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以及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退役證》以及《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所有辦理加分人員須在2023年3月28日前(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交成都市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區瑞通路146號205室,咨詢電話:028-82529726),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5.筆試總成績公布:筆試總成績暫定于2023年4月24日通過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缺考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通知:按照面試比例和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本人持《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參加,提交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培養層次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歷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經組織選派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學生志愿者,還須提供《退役證》《畢業證》、大學生身份參軍入伍證明材料或大學生志愿者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及服務協議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原件校驗結果:原件校驗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原件校驗的,不能進入面試,由此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遞補人員名單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4.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三)面試
1.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按3:1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寬至2:1,仍達不到2:1的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由區教育局以劃定折合后考試總成績分數線的方式組織面試。招聘崗位調整情況將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方式。面試為專業面試,采用無學生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影響面試開考,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考察由成都市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組織。
(一)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通過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折合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遞補不超過3次。遞補人員名單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遞補人員名單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七、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未按時間報到的人員,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遞補人員名單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凡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在我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工作滿6年方可申請流(調)動。公開招聘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八、咨詢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接受社會和區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
028-82529726(成都市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舉報:
028-82481848(成都市新津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28-82518759(成都市新津區紀委監委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技術支持電話:12333
受理時間: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九、特別提示
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招過程中調整、通知、公告、公示等事項,在成都市新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原件校驗、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及報到等情形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考生只能選擇報考本公告內的一個崗位,筆試成績只對當次參加考試的崗位有效。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無關,特此提醒。
成都市新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