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區司法局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普陀區司法局關于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有效發揮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職能作用,充實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力量,經研究,普陀區司法局聯合普陀區人民調解協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一、招聘人員
崗位:從事重大疑難復雜糾紛化解的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主要工作內容為:1、對進駐在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的各調委會受理的相關糾紛進行梳理,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問題,按照自愿、合法原則,引導鼓勵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2、開展糾紛調解,在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調查了解有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方式方法,促進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督促當事人及時履行約定的義務,適時進行回訪。3、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引導人民群眾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觀念。4、向所在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報告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做好糾紛處理登記、調解統計、案例選報、信息采集錄入和文書檔案管理等工作。5、接受司法局工作指導和區人民法院業務指導,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規定,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6、完成區司法局、區人民法院、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年齡在22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年齡條件限制依據普陀區委政法委、普陀區司法局、普陀區財政局和普陀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舟山市普陀區專職人民調解員選聘管理辦法(試行)》的第七條相關規定),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熱愛人民調解工作。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人民調解或相關工作經歷者可放寬至高中學歷)和一定政策、法律知識,以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五)具有法律相關資格證書,在政法機關或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參加過人民調解員工作的人員,優先考慮錄用。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0日——3月16日。
報名地點:普陀區司法局(普陀區東港商務中心2號樓8樓806辦公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填寫《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
應聘人員也可通過網絡方式提交報名表(郵箱:383044980@qq.com)
四、招聘人員的錄用和待遇
(一)考核聘用:本次招聘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由普陀區司法局、普陀區人民調解協會會同相關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采取抽簽形式確定順序,成績當場公布,按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用人員。對確定的擬聘用人選,面向社會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進行聘用。
(二)待遇:從事重大疑難復雜糾紛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年收入在5萬左右。
五、其他要求
(一)競聘人員不足2人,且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報考人員對報名表填寫的信息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內容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不予錄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核后進入筆試、面試。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政治處(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067936。
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普陀區人民調解協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