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博士研究生12人公告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200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有關規定,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lygsf.cn)或中國高校教師招聘網(https://www.jszpw.net)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2023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其他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方可報名。
(八)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28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9月2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一)基本待遇。被聘用的人員納入連云港市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二)引進的博士人才與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根據《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博士人員培養、引進及管理辦法》(附件3)規定的相關評價標準,確定人才類別,享受相應待遇。
人才層次 |
A一類 |
A二類 |
B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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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費 |
70萬元 |
50萬元 |
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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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啟動費 |
自然科學類 |
6-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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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科學類 |
5-15萬元 |
四、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23年3月14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17:00(以郵件收到時間為準),節假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填寫《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應聘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lygsf@vip.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求職(博士)+姓名+畢業學校+應聘崗位。請如實填寫應聘信息并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郵件接收成功后,將于3個工作日內回復資格初審意見,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3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初審結果的,應電話聯系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了解審核情況。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視為報名成功。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可以向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電話:0518-85817766。聯系人:朱老師。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會同具體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2.報名成功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3)個人簡歷及成果獎勵證明材料;
(4)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3)-(6)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證明、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被取消應聘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考試
考試采取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理論基礎。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成績由工作人員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如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加試,視為放棄,后果自負)。考察體檢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8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8年(含試用期)。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投訴舉報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紀檢室 0518-85817772。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
1.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3.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博士人員培養、引進及管理辦法.doc
4.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doc
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