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保山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校園招聘緊缺專業教師50人公告
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精神,結合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經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崗位
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崗位44個共50人,詳見《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
2021年至2023年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師范類一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一本指應聘人員高考當年錄取專業屬于第一批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1年至2023年未就業畢業生。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3年1月3日在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部門公開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施甸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施甸人社、施甸縣教育體育局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3日(公告發布之日)至2023年1月31日17:30。
應聘者將《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簡歷電子版(掃描件)通過網絡發送至sdjyjrsk@163.com,應聘者電子簡歷應包含以下內容:
(1)《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個人基本信息及學習工作經歷簡介。
(2)身份證、畢業證(國(境)外畢業生還需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位證。
(3)學習成績登記表、學習活動經歷證明(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證書)、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所獲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4)崗位要求的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等掃描件。
上述材料電子版請匯總為同一文檔并轉換為PDF格式,文檔命名為報考學校+報考崗位+考生姓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21年、2022年畢業生面試前審核原件,2023年畢業生可到資格復審時提供。報考人員對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不清楚的,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由施甸縣教育體育局負責。
(四)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報名信息,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六)面試:面試工作由施甸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面試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采用講課方式進行,時間為60分鐘,其中:備課30分鐘、講課30分鐘。滿分100分,75(含75)分以上為合格。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無法確定擬聘人員的,則加試一題。加試題分值10分,加試成績納入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七)簽訂聘用協議書:面試成績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由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施甸縣教育體育局、招聘學校與簽約對象現場簽訂聘用協議書。
(八)資格復審:由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體檢:由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施甸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經施甸縣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通過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
(十二)聘用: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用人單位及施甸縣教育體育局提出申請,經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和面試,不按時參加或無法聯系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應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各項表格,不得缺項,不得涂改。若在報名、考試、體檢過程中出現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三)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施甸縣教育體育局簽訂就業補充協議書。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法依規研究決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過程中,所有參與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需提前查詢云南省保山市施甸縣疫情防控政策,并服從當地和學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施甸縣疫情防疫指揮部聯系電話:0875-8122717。
(二)此次招聘如因疫情影響導致招聘工作無法開展或需要延后的,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施甸縣教育體育局將及時另行發布公告。
監督電話:施甸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0875-8121185
咨詢電話:施甸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0875-8126705
附件:
1.《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2.《施甸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校園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報名表》
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施甸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