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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內蒙古包頭市直事業單位招聘361人簡章

來源: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3-15 15:58:53

包頭市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正式列編工作人員共361人。具體情況詳見《包頭市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在內蒙古自治區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部分崗位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范圍與應聘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要求
 
  1.國民教育序列2023屆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2.具體學歷、專業、年齡及崗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應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崗位所需的學歷(國外留學生須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部分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以崗位表為準)。招聘所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日。例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9)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國(境)外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招聘崗位表》無特殊說明的,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即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
 
  2.定向崗位人員范圍: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在內蒙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的通過“包頭大學生集聚計劃”吸納大學生到公共服務領域服務的大學生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包頭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的通過“就業啟航專項行動”招募的大學生社會服務崗位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擇業期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3.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為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以項目人員身份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規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報考的崗位,對符合崗位其他條件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報考。
 
  5.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報名時,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須一致。
 
  6.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7.部分崗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專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界定按照人社部《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等文件執行。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3年12月底前畢業的留學人員);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和簡章、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十個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包頭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登錄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
 
  2.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0日9:00——3月24日17:00;資格審查時間截止到3月25日17:00。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可能提早報名。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崗位招聘條件所需證件、證明材料圖片(jpg格式,大小為1M以下;2023年應屆畢業生無需上傳畢業證、學位證,待取得證書后另行審查)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專業目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要求專業(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使用二學位專業報考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是否為相近專業最終由資格復審專家小組作出裁決。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考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提示:考生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報名,資格復審、考察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審核,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未如實填寫專業的,在資格復審環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如所持研究生畢業證上專業名稱為一級學科名稱,且其研究方向與該崗位對應要求的二級學科一致,可按照符合報考條件對待。但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提供本人就讀院校出具的相關專業方向證明。在考察階段,用人單位將根據該考生人事檔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階段材料和學習成績單等信息進行甄別,對其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者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學段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學位。
 
  工作簡歷:截至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已被錄用為公務員、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工作經歷的要注明屬于何種類型項目人員、是否已取得服務期滿合格證書。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6.由相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按照計算機后臺分配權限審核本部門、本單位報考者資格條件),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請注意資格初審截止時間)。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7.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應通過網上銀行交費,報名費每人20元,每科考試費50元。交費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中午12:00。交費后,請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四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關于報考費退費問題。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報考費,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交報考費。
 
  符合減免條件的人員,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費,費用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如筆試缺考將不再退費,如逾期將不再受理。報考崗位取消的人員報名費通過網銀打入報考時使用的賬戶。具體受理時間通過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另行通知。
 
  8.未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上傳照片和交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9.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根據報名情況,緊缺急需專業或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10.《報名登記表》及《筆試準考證》可下載PDF格式,請考生注意留存以備后續環節使用。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及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公共基礎知識15分、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15分。部分不限專業或多種專業均可報考的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85分、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15分。所有崗位考生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請考生關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及“包頭人社”微信公眾號相關通知。
 
  4.筆試成績加分:
 
  根據自治區有關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請報名考生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6.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公布。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初步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出現異議的,由資格復審專家小組作出裁決。資格復審時間、方式和所需證明材料,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公布。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報名登記表》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未經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報考者,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原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包頭市大學生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證書(證明);包頭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的通過“就業啟航專項行動”招募的大學生社會服務崗位人員,須提供服務地所屬旗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經歷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四)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根據招聘單位的要求,部分特殊專業的崗位,可采取職業技能操作測試方式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的納入到全市統一組織的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職業技能操作測試方式面試的,其面試方案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辦公室批準后,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可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資格復審表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為其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另行通知。
 
  3.面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察范圍。
 
  4.總成績計算。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考生,按筆試占總成績的55%、面試占總成績的45%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參加職業技能操作測試的考生,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5%、職業技能操作測試占總成績的55%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2.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體檢醫院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組成2人以上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經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報考人員應在接到通知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時提交材料的,考生需書面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日。未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且未按時提交有關材料的,或經同意延時提交材料后仍無法按時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用人單位審核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填寫《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并依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介紹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2. 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4.應聘人員以在職身份報考(有工作單位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報名時應如實說明。對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或與原所在單位存在勞動爭議(含仲裁、訴訟或服務期協議)導致無法正常進行考察或到崗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聘用后產生的缺額,在《備案花名冊》備案前,依次遞補。
 
  5.《備案花名冊》備案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得要求擬聘用人員提前上崗。
 
  6.所有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四、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整個招考聘用工作期間,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招聘單位組織的專業測試,應當接受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報名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四)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除筆試和資格復審外的其它環節放棄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辦理錄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或取消錄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放棄或被取消錄用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記入誠信檔案的人員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五、其他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2-6199985
 
  黨群系統崗位包頭市委組織部             0472-5619306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包頭市人事考試中心                     0472-5221931
 
  監督舉報電話:
 
  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              0472-6169007
 
  附件:包頭市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包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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