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酒泉市直醫療衛生系統校園招聘77人公告
酒泉市直醫療衛生系統2023年校園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衛健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甘組通字〔2019〕6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通過校園招聘會公開招聘市直衛生系統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77名,其中酒泉市人民醫院64名,酒泉市中醫醫院13名。具體計劃詳見《酒泉市直醫療衛生系統2023年度校園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招聘對象不含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以及網絡學院和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應聘人員資格復審須同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符合公告中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年齡條件
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的,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三)專業條件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僅取得畢業證而未取得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往屆畢業生須持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應聘人員須具備《崗位簡表》中明確的專業要求,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招聘該專業的人員;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的,則該專業類所包含的專業均符合招聘條件,專業名稱以《崗位簡表》(附件3)為準。
有以下情形的按對應要求執行:
1.因參考目錄不一致,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簡表中所列目錄不完全一致的,在同一門類專業目錄下的以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為準,不屬于同一門類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如:“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雖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屬于同一類別,不能混淆)。
2.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專業代碼變更)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應聘人員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證明材料或者教育部相關文件。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但與招聘專業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就讀高校開具的一致性證明,并經國內第三方機構公正翻譯)。
4.應聘人員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但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
5.應聘研究生在本科段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所列專業不一致的,允許應聘專業要求與本科專業相一致的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校或者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
4.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組織
成立酒泉市直衛生系統2023年度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招聘的程序統一組織此次校園招聘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全程監督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在指定的報名點統一組織報名,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1.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由酒泉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中醫院按照崗位需求分別與各類醫學院校對接,自主參加高校組織的校園招聘會,并組織符合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在校園招聘會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提前下載填寫,現場提交)。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2023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提供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等相關資料;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學信網的學歷驗證報告、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在校期間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別由酒泉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中醫院招聘小組統一負責。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小組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報名結束后,由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一步核實。
(二)考核。
1.查看學業成績。查看核實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由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專業課成績出現一門不合格經補考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確定是否聘用,專業課成績出現兩門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論補考是否合格,均取消聘用資格。因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論何時發現,均取消聘用資格。
2.面試。面試工作由酒泉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中醫院分別成立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及專業知識問答等方式組織實施。面試內容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需求確定,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工作小組協商確定后通知面試人員。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1:3的,劃定最低分數線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原則上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面試成績由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網站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簽約人選。
(三)確定簽約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由用人單位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加試方式同面試。擬簽約人員名單由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網站公示無異議后,履行簽約程序。
(四)簽約。由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五)考察。對簽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酒泉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中醫醫院分別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與報名擬簽約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通過征詢簽約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報備。招聘報名結束30天內,招聘情況報市衛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備案,逾期不報備的,招聘無效。
(七)復審。2023年7月31日前,對擬聘用人員的檔案、證件進行復審,在檔案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資料的,缺少任何一項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本人承擔。
(八)體檢。與招聘單位簽訂擬聘人員協議的學生畢業后,由用人單位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九)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酒泉市衛生健康委會議研究,報酒泉市人社局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備案制管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時間以酒泉市人社局的批文為準。
招聘人員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4.招聘會結束后主動放棄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再遞補。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解釋說明。
6.報名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酒泉市人民醫院 景金花 13993727100
酒泉市中醫醫院 王海濤 15693725226
7.監督電話:
酒泉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0937-2880002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