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蘇尼特右旗總工會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人簡章
2023年蘇尼特右旗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簡章
按照盟工會統一安排,進一步充實蘇尼特右旗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精神,蘇尼特右旗總工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錄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招考、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通過考試方式擇優招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
二、招錄崗位計劃
全旗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人。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思想政治素質好。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3.熱愛工會工作和群眾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基層工作。
5.具有蘇尼特右旗戶籍,詳情閱崗位表。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7周歲以下,即1986年3月20日(含)至2005年3月20日(含)期間出生的。
7.應往屆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讀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3年及以后的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四、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網址:蘇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ntyq.gov.cn),開始報名時通過蘇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報名入口進入。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4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5日17:30(3月24日17:30至3日25日17:30,期間不能新增報名,未審核通過人員可修改信息。)請報名人員盡早報名,以便留足修改、補充完善相關信息的時間。
2.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就讀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對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3.報考人員須用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5.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報考人員須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填報信息錯誤,如在填寫所學專業一欄時未按照畢業證完整正確填寫,導致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由蘇尼特右旗總工會負責,在網上進行。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核未通過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未上傳照片導致無法資格初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本次考試設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聘用人員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
3.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的,即確認完成報名。
4.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3年4月6日8:30至4月8日17:30,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2023年4月9日9:00—11:30,筆試考點設在蘇尼特右旗賽漢塔拉鎮,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否則不準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等內容。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復習教材及考試大綱。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結束后,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本次招聘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不限于2個崗位名額),按本次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本次成績保留2年有效。
(四)資格復審
1.按照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對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提前3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攜帶的證件或證明如下:《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五)體檢與聘用
1.資格復審通過的報考人員等額進入體檢環節。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面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合格人員在報名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3.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本次聘用人員不辦理人事錄用手續,不占編不轉正,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在招聘單位服務期不得低于3年。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和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聘用管理辦法》(內工發〔2019〕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化工會工作者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工基字〔2020〕1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其他
(三)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錄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四)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錄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錄無關。
(六)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及其他招聘信息在蘇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ntyq.gov.cn)發布。
(七)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9—7223338
舉報電話:0479—7222424 0479—7213379
溫馨提示:請及時關注蘇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蘇尼特右旗總工會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