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公安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7人公告
寧波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
因工作需要,寧波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以下簡稱輔警)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寧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編外工作人員47名。(詳見附件1)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4.年滿18周歲并且一般在40周歲以下,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工作能力等資格條件;
6.熱愛公安事業,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能吃苦耐勞、服從分配;
7.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部門轉退的救援人員,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考程序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2.報名方式:將《寧波市公安機關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需下載填寫完成)以附件形式發送至以下郵箱:2621237424@qq.com,郵件主題注明姓名和報考崗位。
咨詢電話:0574-87461768,任老師。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條件,嚴格對照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參加各環節招聘,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所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5.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節有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四、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已就業人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測環節。
(二)體能測評
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達標進入下一環節。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測評標準見附件3。
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公布。
五、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書面表達、專業素養等,采用書面答題方式進行,試題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統一制卷,題型包括判斷題、單項選擇題、簡答題等,考試時間90分鐘,總分為100分。
筆試具體安排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名額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則另行公布。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八、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按職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4。
(二)政治考察
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審查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寧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公示。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經招聘單位研究決定,可依次遞補。
九、勞動待遇保障
(一)人員薪酬由市財政統一保障,繳納“五險一金”。具體標準按照不同崗位確定,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二)用人單位提供食宿。
(三)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寧波市公安局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附件1:寧波市公安機關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2023.xls
附件3:寧波市公安機關招聘編外工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