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同意,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寧波市政府直屬的全日制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前身是創辦于1925年的寧波華美高級護士學校。學院位于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占地面積近400畝。現有現有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教職工420余人。學校現有6個二級學院、1個附屬口腔醫院、2個附屬中醫院,1個院士工作站。開設護理、護理(老年護理方向)、助產、口腔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技術、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言語聽覺康復技術、醫學營養、健康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醫學美容技術、美容美體藝術、美容美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等19個招生專業。護理、老年保健與管理2個專業群入選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建設,有全國職業院校示范專業2個、中央財政支持專業2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骨干專業3個、全國職業院校殘疾人康復人才培養試點專業2個,承擔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康復治療技術專業教學標準、頂崗實習標準等文件制定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核(或試講、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人才引進待遇
學校按人才業績水平條件分別提供購房補貼20-150萬以及科研啟動費5-30萬元,其中專業帶頭人崗位實行年薪制,具體面議。
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專業帶頭人(共6人)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 類別 |
崗位 職責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1 |
護理專業帶頭人 |
專業 技術 |
教學 科研 |
1 |
臨床醫學(含老年醫學)、護理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 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50周歲以下; 2.具備正高職稱(博士研究生畢業、博士學位獲得者可放寬到副高職稱)。 |
2 |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帶頭人 |
1 |
護理類、臨床醫學類、康復治療技術相關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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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帶頭人 |
1 |
康復治療、運動康復、物理治療、康復醫學與理療學、中西醫結合康復醫學相關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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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帶頭人 |
1 |
婦幼保健醫學、兒科學、應用心理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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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口腔專業帶頭人 |
1 |
口腔醫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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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醫學專業帶頭人 |
1 |
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二)其他高層次人才(共12人)
序號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崗位 職責 |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1 |
護理專業類教師 |
專業 技術 |
教學 科研 |
1 |
護理專業、助產專業,臨床醫學專業(老年醫學、兒科學);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面向 全國 |
年齡45周歲以下。(具備正高職稱的,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
2 |
口腔醫學系教師 |
1 |
口腔醫學、口腔醫學技術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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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學、口腔醫學技術專業; 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
具有行業工作經歷與副高職稱,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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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學美容系教師 |
1 |
醫學美容、美容美體、整形外科、中醫美容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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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教師 |
1 |
臨床檢驗診斷學、醫學檢驗相關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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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礎醫學教師 |
1 |
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醫學免疫學或微生物學等基礎醫學相關專業;臨床醫學相關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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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復治療技術教師 |
1 |
康復治療、運動康復、物理治療、康復醫學與理療學、中西醫結合康復醫學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具備正高職稱的,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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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教師 |
1 |
言語聽覺康復科學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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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教師 |
1 |
臨床醫學(老年醫學方向)、護理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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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藥學專業教師 |
1 |
中藥學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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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教師 |
1 |
臨床醫學(婦幼保健學或兒科學方向)、護理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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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體育教師 |
1 |
體育教育與訓練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年齡45周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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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信息技術人員 |
專業技術 |
信息技術工作,含數據庫管理與應用、 數據倉整體架構設計與流程優化、數據模型體系構建及數據主題設計和開發、數據處理和服務等。 |
1 |
數據管理與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相關專業; 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
面向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數字化改革系統設計經驗; 2.年齡45周歲以下。 |
數據管理與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相關專業; 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數字化改革系統設計經驗; 2.年齡45周歲以下; 3.具有副高職稱。 |
注: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六、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
2、應聘方法: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郵寄至我院人事處(地址: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51號,郵編:315100)或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發送E--mail至rscnchs@163.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1)《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復印件;(3)有教學、科研工作經歷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附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4)有獲獎的提供榮譽證書的榮譽證書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均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院通知,電話告知考試時間、地點。
(二)考試
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或試講)擇優錄用。除專業帶頭人崗位、具備博士學歷學位應聘者外,須經過試講環節。考核(或教師試講、信息技術人員技能測試)的有關事項具體由學院另行公告或電話通知。
考核(或試講)前,學院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原件、復印件,以及學術業績與榮譽等相關證明材料。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上下載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我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51號郵編:315100
網址: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163.com
聯系電話:0574-88126410
傳真:0574-88126410
聯系人:孟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81288126425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