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融合發展促進中心招聘工作人員5人公告
上海市融合發展促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上海市融合發展促進中心成立于2020年1月,是中共上海市委有關部門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項目管理、政策研究、培訓咨詢、合作交流等工作。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
一、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招聘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市社會在職人員。
(2)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2.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德才兼備;
(2)愛崗敬業,具備事業心和責任心,具備協調溝通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3)身心健康,符合崗位工作需要;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簡章》;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 |
需求人數 |
綜合管理部負責人 |
1 |
政策咨詢服務部負責人 |
1 |
政策研究崗專員 |
1 |
信息查詢崗專員 |
1 |
業務受理崗專員 |
1 |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請認真填寫《上海市融合發展促進中心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連同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上海市居住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等掃描件,發至郵箱: huangdh@gfkg.shanghai.gov.cn,郵件名格式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應聘者須根據自身條件及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進行報名,崗位具體要求見《招聘簡章》,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須如實提交應聘材料,并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將失信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4月3日。
2.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確的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擇優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相關材料不予退回。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立即終止其招聘進程。請應聘者務必確認本人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3.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形式為閉卷,內容主要包括公共能力測試和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等。筆試成績60分(總分100分)及以上的,由高到低排列,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對應聘者的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通知。
4.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其中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總分100分)。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數1:1比例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等情況。
6.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7.特別告知
考生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本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的,招聘單位確有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筆試、面試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總分100分)】的考生依次遞補。
四、相關待遇和其它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有關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咨詢電話
黃老師 021-61732732轉805
六、監督電話
021-2317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