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赴高校招聘50人公告
2023年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結合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和崗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時間不計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查核。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②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25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 2023年9月25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⑤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應聘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5日(周六8:30—16:30);
報名地點: 南京佳盛金陵酒店一樓雨花廳(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秦淮路98—1號);
報名材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證;
(二)《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1份及近期兩寸照片1張;
(三)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獎勵證書、資格證書、任職證明、所修課程及成績、發表論文(文章)情況等材料。
(四)2023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推薦表;2023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工作證明、或者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就業登記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簽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4)。
請考生認真準備,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聘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崗位核減、取消
報名截止后,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在招聘單位官網發布公告核減、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方法和成績計算
本次考試考核方式為綜合答辯、試講和心理測試三部分組成。
1. 綜合答辯
綜合答辯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綜合答辯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根據綜合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入圍試講(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綜合答辯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試講。
2.試講
試講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3.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沒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參加心理測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4.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按照綜合答辯30%、試講70%的比例合成??偝煽兒细窬€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考試時間及成績查詢
心理測評時間:2023年4月7日;綜合答辯時間:2023年4月8日;試講時間:2023年4月9日; 心理測評、綜合答辯、試講的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負責通知(應聘者須確保通訊暢通)。
綜合答辯當日,成績在招聘單位官網公布;總成績于試講結束三日內在招聘單位官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
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試講成績高者入圍。如試講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江蘇省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審核后在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招聘單位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行負責處理。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2.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七、其他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江蘇航院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1-87052750(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511-87057932、郵箱jshyjwb@jatc.edu.cn(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
舉報電話:0511-85340800(鎮江市人社局事業處)。
附件:
1.2023年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