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陽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選聘4人公告
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報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寧縣鄉村振興局同意,新寧縣鄉村振興局下屬事業單位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擬從全縣在編在崗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選聘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聘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試用考核的方法進行。
二、選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選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見附件1。
三、選聘范圍
新寧縣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專技崗位工作人員。
四、選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良,清正廉潔;
(二)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四)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職的應任現職務滿1年;
(五)身體健康,能達到所報考崗位的具體工作要求;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立案未結案的;
(三)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處分影響期未滿的或期滿影響選聘的;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五)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方式
采取考試、考察、試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3:1。如因報名人數少,達不到開考比例需降低開考比例,報人社局審核備案。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
選聘公告在新寧縣人民政府網(www.xinning.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新寧縣鄉村振興局4樓會議室。
3.報名時間:2023年3月24日—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雙休日不接受報名)。聯系電話:0739-4835108。
4.報名審查資料:
根據崗位專業設置,報名者需攜帶《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表從網上自行下載)、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對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和其他相關佐證材料、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3張(附電子版)及本人所在單位與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和工作經歷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凡教育、衛生系統報考人員,需經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同意簽字,方可報名。
5.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鄉村振興局、縣人社局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報名、考試、考察、公示各個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立刻取消公開選聘資格。
報考人員接到考試通知后,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分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40%。
1.筆試。本次選聘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鄉村振興相關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兩證參加筆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考試科目為綜合試卷。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各崗位的面試人數與選聘計劃數的比例均為3:1。因考生自行放棄面試或其他原因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只能遞補一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定。
(四)成績排名
報考考生按崗位設置、分類排序。即同一報考崗位的,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進入下一個環節,成績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成績和學歷都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報考資格復查。二是查閱本人檔案,核實年齡、學歷、身份是否符合報考要求。三是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考察由縣鄉村振興局和縣人社局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聘資格。
如有自愿放棄及資格審查、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選聘計劃缺額時,則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1次。
(六)研究決定
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由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會研究確定擬選聘人選。
(七)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聘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結果的,正式確定為選聘對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選聘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結果的人員,在新寧縣鄉村振興局試用3個月。試用期內由新寧縣鄉村振興局考核選聘對象的綜合能力、工作表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參考人員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個人防控責任,在報名、考試過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及考生填報的所有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證件、資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和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并將違紀違法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資料不予退還。
本公告由新寧縣鄉村振興局、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要求一覽表
附件2:新寧縣鄉村振興事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新寧縣鄉村振興局
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