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蚌埠市事業單位招聘121人公告
來源: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云大廳
2023-03-21 10:13:52
蚌埠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21人,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 ,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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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現就蚌埠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1名編制內工作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75名,管理崗位46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23年3月20日起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蚌埠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及相關媒體同步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92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專業測試的方式。
招聘管理崗位和一般專業技術崗位,專業測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組織專業測試。本次招聘主管部門自行組織專業測試的崗位代碼為:0501003-0501005。
五、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4月5日20: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7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六、筆試
2023年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等5個類別(中小學教師類細分為“小學教師崗位”和“中學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細分為“中醫臨床崗位”等6個小類)。
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考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其中,
上午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上述兩門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報考人員可于5月4日至6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蚌埠市。
6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對于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7日14:30-17:00,5月8日08:00-12: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蚌埠市曹凌路789號11樓1111房間,聯系電話:0552-3125632)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成績公布后一個星期內,報考人員可登錄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崗位成績排名情況。
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150分(其中,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以及技能人才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筆試成績總分放寬到130分)。專業測試的入圍人選,從同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七、現場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全市統一組織專業測試的崗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現場資格復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測試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發布公告,進入專業測試的考生應按公告所明確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八、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計劃在2023年7月開展,屆時將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發布專業測試工作方案(公告)。
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筆試、說課、講課、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及潛能等。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的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5分,實際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還須達到該崗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另行設定。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具有專業測試考官證或具有專業測試工作經驗的專家學者等組成,由招聘單位組織專業測試的考官組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選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抽調。
九、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2科各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50%的比例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筆試成績×0.5+專業測試成績×0.5。
合成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每次計算合成成績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十、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
十二、簽約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手續,影響聘用的取消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三、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委監委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十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563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2-2056631(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2-3110232(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表。
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詢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蚌埠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 劃表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蚌埠市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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