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13人公告
2023年上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海天佛國、漁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是一所以航運類專業為龍頭,海洋裝備制造、港貿物流、石油化工等專業(群)為主體,其它專業協調發展,海洋特色鮮明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現有臨城本部和岱山二個校區,占地約600畝,建筑面積16萬平方米。開設有25個高職專業,其中國家級骨干專業3個,全國職業院校交通運輸大類示范專業點1個、浙江省優勢特色專業6個,擁有多門國家級、省級精品課程和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有校內外實訓室和實訓基地200多個,其中國家級生產型實訓基地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訓中心1個,交通運輸部行業指導委員會創新行動項目2個,4個省級示范實訓基地,17個實訓基地得到中央財政和省財政支持建設,擁有先進的船舶操縱模擬器等實訓設備和海上訓練基地等實訓場所,是浙江省高水平專業建設學校、“數字校園”示范校。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全面推行ISO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教育和培訓質量管理規則,是中國政府履行《STCW公約》的履約院校。目前開設國家海事局批準的各類船員培訓項目28項,學校積極開展校際合作交流,積極服務“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航海教育。
二、招聘計劃
本次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3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戶籍不限,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四)本市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出具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2);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http://www.zimc.cn。
其中,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16:30止。
(二)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報名人員登入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系統
(http://rszp.zimc.cn/recruit/index.html),注冊個人信息,填寫應聘崗位信息,上傳相關證書材料電子版(如身份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通過招聘系統在審核情況中及時查看審核意見,并在面試信息中確認相關信息。初審通過人員名單請關注學校網站。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序號1、2崗位不限開考比例。其他崗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忌诳荚嚽皩⑦M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原件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具體請關注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
六、考試形式
考試方式有面試、說課,具體詳見附件1,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綜合能力等。說課主要測試專業知識、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用能力等業務水平。面試、說課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合格報名人數若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6倍以上的,則增加面談環節。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下一環節人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考試形式為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為總成績;考試形式為“面試+說課”的崗位,按面試成績40%+說課成績60%折合成為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說課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疾觳缓细裾卟坏闷赣?。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報名。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反映。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95118,2095012,監督電話:0580-2095018。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