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遼寧盤錦市盤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1人公告
盤錦市盤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全縣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更好地滿足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盤錦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盤人社發〔2013〕17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人崗相適以及公開、透明、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221名(其中全額事業編制招聘175名,差額事業編制招聘46名)。
(一)縣直事業單位招聘90名;
(二)鎮街事業單位招聘18名;
(三)教育(各學校招聘44名);
(四)衛生(縣醫院招聘40名、縣婦幼保健院招聘4名、鎮街衛生院招聘6名、鎮街防保站招聘7名);
(五)新材料產業經濟開發區招聘12名;
具體崗位詳見《盤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國外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
2.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200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特殊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特殊崗位、教師崗位年齡要求詳情見崗位信息表),戶籍不限(詳情見崗位信息表);
3.2023年應屆畢業生,待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審檔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如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則視為自愿放棄所報考崗位;
4.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與報考崗位、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詳情見崗位信息表)。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持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應聘,入職前必須取得與報考崗位、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如未取得,則視為自愿放棄所報考崗位;
5.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6)有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編教師以及“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教師崗位適用);
(9)錄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開展。報名人員需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j.panjin.gov.cn/13277/)下載并填寫《盤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政審表》(附件3)。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地點:盤山縣人社局一樓西大廳;
3.提供材料(原件當場審核后返還,復印件上交不予返還);
(1)《盤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政審表》;
(3)具有工作經歷的需提供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證明材料。
(5)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正反面;
(6)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張;
(7)學歷、學位等其他資格證明材料;
(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生自行登錄學信網查詢下載打印,網址:http://www.chsi.com.cn/);
(9)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開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有效報名人數需達到1:2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2比例時,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否開考或調整招聘計劃,并及時通知削減或取消崗位的考生。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注意事項:
(1)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生從報名到聘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無效或聯絡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聘用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縣直事業單位、鎮街事業單位、新材料產業經濟開發區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教育系統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相關法律法規)一科,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低于75分者無面試資格,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衛生系統(縣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衛生院、鎮街防保站)按崗位設置筆試內容分別為西醫臨床理論、中醫臨床理論、護理理論,滿分分別為100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筆試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參加面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面試人數1:2的面試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布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依次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遞補后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教育系統自行組織面試(另行公告),其他招聘單位由人社局組織集中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公眾號網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二輪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公眾號公布。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領導小組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及復檢費用均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擬聘用職位的要求開展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見。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一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盤山縣人才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招考單位、招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規則和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委監委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方案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
報名咨詢電話:0427-3552176;
七、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訊設備不暢導致招聘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由考生自負。
2.本次招聘考試每人每科收取報名費50元,現場掃碼支付。
附件:
1.2023年盤山縣公開招聘國企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docx
2.盤山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盤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