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招聘18名高層次人才公告
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廣州、南昌專場)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贛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為加強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滿足用人需求,定于2023年3月下旬赴廣州、南昌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設置研究生教師崗位17個,輔導員崗位1個,具體崗位要求詳見《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廣州、南昌專場)》(附件1)。第一站已招滿的崗位,第二站不再進行招錄。廣州、南昌招聘之后如有未招滿崗位將另行組織考核。
編制備案制人員為編外招聘,納入編制備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它各項社會保險。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過去取得的學歷報考(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6.贛州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編制備案管理人員)及已入闈全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體檢、考察和擬聘用的人員;
7.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含編制備案管理人員)、全科特崗醫生、“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未滿的訂單定向醫學生;
8.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回避。
(三)崗位條件
1.各崗位招聘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附件)有關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要求。
2.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如,崗位要求本科學歷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學專業進行報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學專業報考,所學專業須與崗位條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學專業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關于中醫(博士、碩士)專業學位領域及代碼的說明》(附件3)的規定為準。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
(1)輔修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規定: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單獨的輔修證明不能證明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等完整內容,不能作為“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
(2)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第二學士學位采取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第二學士學位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能在學信網核驗的,可以按所學專業報考。
4.崗位條件中涉及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報考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職位表中注明的年齡上限。年齡計算方法: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3月28日(含)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指1992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5.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到具體考核公告發布的時間;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等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6.關于“限應屆畢業生報考”,除2023屆應屆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工作單位,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可報考。
7.2023屆應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擬取得證書時間的證明。
三、招聘程序與要求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共設置廣州、南昌2個招聘考點。
2.廣州考點報名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23年3月28日上午09:30—12:00
(2)地點:南方醫科大學1號高層公寓眾創空間(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南路1023-1063號)
3.南昌考點報名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23年3月30日上午08:30—12:00
(2)地點:南昌大學東湖校區基礎教學大樓一樓大廳(南昌市東湖區八一大道461號)
(二)資格審查
1.根據崗位條件,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資格條件由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提交所需資料,配合用人單位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2.報考人員按照規定的報名方式進行登記報名,并準備好與招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招聘單位收集報考人員的簡歷并審核相關資料,通知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參加考核。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弄虛作假,不真實、不完整,重要信息遺漏或惡意填寫錯誤,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存在隱瞞身份報考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考核方式
采取綜合評價考核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為100分,綜合評價考核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實際參加考核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和考察環節名單;實際參加考核的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未達3:1的崗位,入闈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環節的人員,綜合評價考核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被確定為入闈體檢(心理測試)考察的人員須當場簽訂聘用協議(應屆生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非應屆生簽訂聘用協議),當天未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協議者,視為自動放棄。
綜合評價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職業精神、專業素養等。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對綜合評價考核工作進行全程指導監督。
(五)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
2.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必須完整、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及心理測試: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規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行業特殊要求等有關規定執行,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并開展心理測試。體檢及心理測試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應聘者自付。體檢及心理測試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錄用。入闈考察對象人員,原則上在10日內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調或實地考察方式進行。
因體檢及心理測試、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動放棄體檢及心理測試、考察資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請各考生按照擬錄用單位要求積極配合考察,如無正當理由聯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考察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五、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及心理測試、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官網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對象提出異議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二)公示合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該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照者取消聘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嚴守紀律,不得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考試過程中參與作弊;不得泄露考試題目;不得有其他違反招聘紀律行為。如有違反,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招聘工作嚴格落實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四)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有疑問的可直接聯系各單位咨詢電話(附件1)。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贛州市衛健委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附件3:關于中醫(博士、碩士)專業學位領域及代碼的說明(1)
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