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河池市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100人公告
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加快引進、培養和儲備一批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根據《河池市加強人才工作若干規定(修訂)》(河辦發〔2019〕17號)和《河池市本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管理暫行辦法》(河組通字〔2021〕47號)等文件規定,決定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計劃引進河池市直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人才100人。具體引進的單位崗位、條件、人數詳見《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
二、引進方式
采取面談(面試)+考察的方式引進;博士研究生和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考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引進。
三、引進條件
(一)報名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確定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要求;
7.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間出生),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現役軍人。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4.已聘用為河池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實名編制、聘用教師控制數、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定編定崗不定人)未滿2年(含試用期內)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辭聘未滿5年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務期限、處罰期限以及現役、辭退(聘)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3年3月24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引進工作流程
(一)現場宣講和報名
在招聘點高校開設專場招聘會或參加“雙選會”,并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復印件,有關專業技術資格及職(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在校成績單、獎學金、論文發表、學生干部任職等相關證明材料。
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屆畢業生需提交本人學生證、就業推薦表等相關學籍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并于2023年7月底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本次招聘崗位涉及到的專業要求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的專業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如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附件4)。
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而造成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二)面談(面試)
組織報名人員進行現場面談(面試)。
(三)體檢
綜合面談(面試)、專業能力等情況,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入圍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四)崗位分配及考察
按擬聘用人選所學專業統一分配至市直相關事業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
(五)公示和辦理入職手續
根據考生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河池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得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進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引進的人才,除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外,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市本級安家費(住房補貼)、生活補貼、子女入學、醫療優診等人才待遇。
已經享受過河池市本級或各縣(區)引進人才待遇的,參加本次引進,不再重復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2.本次引進活動由市委人才辦商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市委人才辦,0778-2306929。
附件1: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緊缺人才計劃表.xls
附件2: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xls
附件4:河池市2023年赴高校引進重點行業(領域)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報名人員專業核心課程相同舉證審批表.doc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