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政府聘員招聘4人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政府聘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一)紀檢監察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
(二)綜合治理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
(三)應急管理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
(四)綜合服務中心政府聘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具備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工作安排;
3.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技能條件;
6.同等條件下,具備黨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予報名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條件
1.紀檢監察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律、審計、統計、會計等相關專業優先;
(2)身心健康,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28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4)具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者優先;
2.綜合治理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應急管理辦公室政府聘員1名、綜合服務中心政府聘員1名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身心健康,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28日后出生);
(3)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電腦常用軟件,有較強的溝通交流和組織協調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共3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海員路183號,黃埔街道辦事處2樓204室;聯系人:畢小姐,咨詢電話:(020)82294152。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本人攜帶報名資料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黃埔街道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貼在報名表上);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含首頁及考生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5)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如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7)黨政機關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應聘者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街道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核的,另行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考試。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的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
(1)面試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有考生放棄面試,則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形式和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素質等。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通知為準。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5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的,按面試成績高低予以確認。如條件仍相同,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七)遞補或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錄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錄用人員在六個月內(從綜合成績公告發布之日算起)辭職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政府聘員按街道編外聘用人員有關規定發放相應薪酬待遇,擬聘人員與黃埔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編制。合同期滿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的,按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五、其他有關要求
1.本次招聘將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定辦事,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2.招聘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