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寧波慈溪市教育局招聘慈溪中學教師8人公告
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年慈溪中學教師公告
根據慈溪中學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2023年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共招聘8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㈠招聘范圍和對象
浙江省戶籍或高考時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其中,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具體名單詳見附件3)本科畢業生不受戶籍和師范類限制。
㈡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遵守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4.具有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教師所必備的身體條件。
6.199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7.戶籍入戶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
8.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9.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但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⑴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⑵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⑶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⑷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⑸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1.報名時尚在勞動合同期內(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考。
三、招聘程序
㈠報名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報名者請填寫《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年慈溪中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于4月7日下午16:00前發送到報名郵箱(cxms@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不接受現場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報名不能改報,如報名多個崗位,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4月8日下午12:00至14:00。逾期不再受理。
現場確認地點: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號(慈溪中學新校區)。
需攜帶的材料:《慈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3年慈溪中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在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可自愿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學生干部或獎學金或學習成績證明或發表過的學術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間獲得的榮譽和獎勵證書、發表的論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未就業的2021屆和2022屆擇業期畢業生)還須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協議網簽證明、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等原件和復印件。港澳臺及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人員應本人參加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或現場確認未通過的,報名無效。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崗位,將取消招聘指標。
4.參加招聘環節的考試和體檢時,須隨帶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
㈡初試
1.初試時間:4月8日下午14:30-17:00;
2.初試地點: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號(慈溪中學新校區)
3.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參加初試。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理論、專業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初試成績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分。初試合格人員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
㈢復試
復試分為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
復試地點:慈溪市白沙街道文蔚路59號(慈溪中學新校區)
1.筆試時間:4月9日上午9:30-11:00;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知識。
2.面試時間:4月9日下午12:30報到。
面試為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理念、教材教法、學生管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準備時間60分鐘,試講10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3.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的60%與筆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相等的,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學歷也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最終排位。
㈣體檢
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具體時間、地點與測試成績同時公布,體檢費自理)。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合格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未就業的2021屆和2022屆擇業期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若有放棄簽訂就業協議書者,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已簽訂就業協議書者后續考察等環節不合格,則協議自行解除。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㈤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考察方式為查閱檔案、了解在校期間表現。考察開始前放棄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確定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根據有關規定有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
㈥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定
1.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員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已簽訂就業協議的就業協議自行解除。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2023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就業協議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2.擬聘用的2023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非師范類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不能代替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就業協議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不能在2023年7月1日前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4.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試聘期。試聘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5.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五年。
6.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考試現場公布。
7.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名信息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對惡意遞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教師資格證書為非正常渠道獲取的;偽造、編造、涂改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8.對有與聘用單位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應當按《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9.我市教育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教育部門和招聘單位無關。
10.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74-63938062、63919012。慈溪中學咨詢電話:0574-58998919。
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