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招聘593人公告
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593人,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6日9時-4月10日18時,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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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3〕28號)和《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等規定,現將2023年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范圍
今年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共593個,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和條件詳見《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此次公開招聘計劃不包括2023年由省直事業單位自主招聘的崗位,以及中小學教師、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的崗位。
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別面向全國和全省范圍進行。限定為全省范圍的招聘崗位包括面向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在本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根據我省有關政策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試聘用兩種方式。除招聘計劃表“備注”欄中標注為“考核聘用”的崗位外,其它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考試聘用崗位已明確具體筆試科目類別。
考試聘用崗位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考核聘用崗位的具體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執行。報考考核聘用崗位的考生不參加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只參加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考試、考核,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務請隨時關注報考單位發布的相關信息并按其要求參加考試、考核,也可直接咨詢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考生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6日9時-4月10日18時,考生修改信息時間為4月6日9時-4月12日18時,用人單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4月6日9時-4月13日18時,繳費時間為4月6日9時-4月13日23:30分。考生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繳費人數(考核聘用崗位按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計算)達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招聘崗位計劃,相關情況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允許考生對報考崗位進行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退還報名費;若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試或考核。招聘崗位取消后的調劑時間為4月14日9時至18時。
(三)參加報名的退役士兵,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在4月17日9時-4月21日18時將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等相關材料以圖片的形式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四、筆試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報考考試聘用崗位的考生參加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科目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分五類: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少數民族語言類,滿分150分)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其中工勤技能崗位的筆試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50分)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考試聘用崗位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其中教師崗位和技能操作為主的工勤崗位(包括機械車輛操作員、廚師、保育員崗位),其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一般崗位的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工勤崗位的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基礎知識》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二)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考試聘用崗位中,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或《綜合基礎知識》科目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的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為標準來設定。
其它崗位需要遞補的人員,未達到同類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遞補。
(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中有“懂藏文或藏語口語”等要求的崗位(筆試綜合應用能力科目為“藏語言文學崗位”的除外),筆試時必須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面試時(或面試前)專門進行“藏文或藏語口語”測試,測試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或不能進入面試)。
五、現場資格審查
考試聘用崗位在筆試結束20天以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籍、畢業證件、當年開具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等材料的真實性。部分崗位須對應聘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并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六、面試
考試聘用崗位中教師、科研等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和以技能操作為主的工勤技能崗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規定,進行以專業測試、技能操作測試為內容的自主面試;中央駐青單位自主組織面試;其它崗位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以結構化為主的統一面試。自主面試的崗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通知面試相關事宜;統一面試的崗位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面試通知并公布有關要求事宜。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在面試方案或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有關行業標準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政審)資格,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察(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身心狀況等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同步對考生的個人檔案情況按照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核發現的存疑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八、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和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以及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崗位條件中有最低服務期限的,用人單位應在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相關要求。
九、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按要求上傳的審查將不予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根據規定,2021年和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如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但已經(或曾經)考錄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四)根據有關政策,報考省直事業單位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五)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六)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七)其他有關時間年限等的認定。一是按戶籍條件報考的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入黨時間均截止到2023年4月6日。
(八)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版)》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舊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要在組織專家充分論證、用人單位集體研究的基礎上,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審核時可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為該崗位所需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九)進入面試后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驗證。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有專業方向和相關課程要求的,是報考該崗位的必備條件,考生在網上報名期間,須將相關證明和課程成績單,以圖片形式上傳。未按要求上傳或上傳內容不實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十)招聘崗位條件中的各類職稱不包括按照“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職稱。
(十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20〕4號),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相關“雙師型”專業教師可以從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的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以所在企業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來審核認定。
(十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十、相關要求
(一)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詳見《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附件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附件4),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應主動提出回避。本公告所附報名指南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務必仔細查看。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報考考核聘用崗位的考生以及由用人單位組織面試崗位的考生須隨時登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等相關信息發布平臺,查看有關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不再統一發布相關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我省各級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與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的收費培訓活動,不指定或編印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復習資料,請考生及家長增強辨識能力,提高防范意識,切勿上當受騙。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是全省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發布的官方網站,請廣大考生注意識別,因訪問其他網站(微博、微信等)影響報名和考試的,后果自負。
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咨詢熱線電話:123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8258589
招聘監督電話:
省委組織部:0971-8482613(干部一處)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0971-8258130(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1.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pdf
附件3. 2023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核聘用崗位單位網站及咨詢電話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