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呼倫貝爾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21人公告
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扎蘭屯市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年齡結構、學科結構,提升教育隊伍人才層次,滿足扎蘭屯市教育事業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經研究,決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為扎蘭屯市第一中學和扎蘭屯市職業高中開展校園招聘教師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線上通過在部分本科一批次師范類院校、省屬重點師范類院校(開展扎蘭屯市第一中學校園招聘)、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開展扎蘭屯市職業高中招聘)網站發布校園招聘公告的方式進行;線下采取“走出去”方式,通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2023屆畢業生教育行業專場招聘會暨內蒙古師范大學2023屆畢業生春季就業洽談會、深入自治區內外相關院校等方式進行。計劃招聘教師21人。其中:扎蘭屯市第一中學招聘16人,含物理教師3名、數學教師3名、語文教師2名、化學教師2名、英語教師2名、政治教師2名、地理教師1名、歷史教師1名。扎蘭屯市職業高中招聘5人,含建筑工程與施工專業2名、機電技術應用專業教師1名、幼兒保育專業教師1名、化學教師1名。
二、相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應聘扎蘭屯市第一中學的須為本科一批次師范類院校或省(自治區)屬重點師范類大學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年度、2022年度本科一批次師范類院校或省(自治區)屬重點師范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聘扎蘭屯市職業高中的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7.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8.具有本次《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符合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同時執行教研廳函〔2019〕1號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學,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且具有學位、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9.報考人員年齡需在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10.具有本次《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
(1)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統一招生的擇業期內(2021、202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其檔案應在網絡報名開始日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證明開具日期應為網絡報名開始日之后)。
(4)暫未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可以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取得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能如期取得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當年12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校園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凡被聘用者,需在聘用合同中約定五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服務期內不得調動等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扎蘭屯發布、扎蘭屯教育在線以及各相關高校網站公開發布《公告》《職位表》。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2023屆畢業生教育行業專場招聘會。
時間:4月8日(星期六)9:00-12:00
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區球類館)。
(2)網絡報名時間:2023年 4月3日—4月30日
報名郵箱:扎蘭屯市第一中學:zltjyj1z@163.com
扎蘭屯市職業高中:zltjyjzg@163.com
采取網絡報名的申報人需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將《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電子版及其他需提供資料的掃描件以PDF格式上傳至指定的報名郵箱,其中《報名表》需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電話告知報考單位聯系人(扎蘭屯市第一中學:楊洪良,手機:15947202961;扎蘭屯市職業高中:謝提友,手機:13488505157)。
(3)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申報;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也可以通過《職位表》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2.報名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以下資料。
(1)《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需準備2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服務期。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2)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與崗位設置條件相關的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和成績單、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節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現場報名人員請提前準備并在報名時攜帶所需提供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報名表》需提供紙質版(一式兩份),并粘貼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
(三)資格審核
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工作由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等內容將通過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資格復審通知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考試通知單》,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1.考試時間為2023年5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通知單》。
2.本次校園招聘,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
3.考試采用專業測試方式進行。專業測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綜合素質測試”“試講”環節要求所有應聘人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專業測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專業測試時間共計20分鐘,其中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試講15分鐘。
4.專業測試總成績即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專業測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20分,試講80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專業測試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試講成績。專業測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5.專業測試總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前議定。
6.考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專業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7.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排名以試講成績高者為準,試講成績也并列的,另行加試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相關要求,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體檢要求。體檢在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對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體檢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體檢完成后進行,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方面情況。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不合格而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4.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5.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校園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入編制,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6)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
6.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7.在校園招聘所有環節中,所有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聘用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8.本次校園招聘擬聘用人員聘用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校園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次校園招聘工作嚴格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要求。建議應聘人員考試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隨時做好個人手衛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有關通知、公告,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
(五)本公告由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0—3216305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監督舉報電話:0470—3201969
附件1、2023年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xls
扎蘭屯市教育系統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