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錫林郭勒東烏珠穆沁旗緊缺人才引進5人公告
東烏珠穆沁旗2023年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東烏珠穆沁旗2023年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旗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5名,具體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5名,其中中醫師1名,婦產科醫生2名,金融類1名,節能環保類1名。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條件:婦產科醫生、金融類、節能環保類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中醫師崗位對取得衛生類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年齡條件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
7.學歷條件:中醫師、婦產科醫生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學歷;金融類崗位要求具有“雙一流”大學(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取得博士學位人員;節能環保類崗位要求具有“雙一流”大學(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學歷,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8.中醫師崗位需同時滿足學歷及職稱條件(取得醫療衛生類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9.專業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招聘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網最新信息。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等,報考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10.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以教育部網站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中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為準(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ztzl/ztzl_tjsylpt/sylpt_jsgx/201712/t20171206_320667.html);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教育部網站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中一流大學建設高校(147所)為準(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s7065/202202/t20220211_598710.html)。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在讀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的和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錫林郭勒盟行政區域內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被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4月4日、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同步進行資格審查,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引進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條件,當場告知審核結果,發放面試通知單。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數碼彩照3張;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2023年度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學院<系>、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明確所學專業、入學年月和預計畢業時間)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4)專業技術資格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報名人員屬于盟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在參加資格審核時,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原件。
3.報名地點:東烏珠穆沁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4.本次考試不收取報考費,審查通過,即為報名成功。
5.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引進簡章,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或聘用資格的,后果自負。
(二)面試。
1.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2023年4月6日,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領取,對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面試地點設在本旗,考場地址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程序及要求
(1)面試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專家評委組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主要采取專業知識運用能力和實際操作、問答等方式進行。考試順序抽簽決定,根據面試環節按照崗位數1:1比例(劃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
4.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計分方法為在所有面試考官所賦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面試考官所賦分的平均值為考生所得分。面試總分實行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末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6.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7.本次招考考試各環節中出現缺額的,依次在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人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僅遞補一次。
8.面試結束后,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東烏珠穆沁旗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dwq.gov.cn/)和“東烏珠穆沁旗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三)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引進資格。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檔案審核和政審考察。
1.東烏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進入檔案審核環節的人選進行干部人事檔案審核。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檔案審核通過人員進行政審、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引進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
(五)研究決定。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匯總考察結果,形成書面考察報告,提交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引進人選。
(六)公示。
根據旗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人選,在東烏珠穆沁旗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核實后決定。
(七)聘用。
1.公示無異議,經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下發引進文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引進手續。用人單位應與引進人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才,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對聘用文件印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3.2023年度應屆畢業生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政策待遇
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東烏旗事業單位相關政策執行,并享受《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錫署發〔2022〕133號)第十二條規定的下列優惠政策:
(一)安家費。按照《錫林郭勒盟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錫署發〔2022〕133號)文件規定,對第八類人才,取得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人員,分別按照每人15萬元、10萬元、8萬元的標準給予安家費,對取得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人員,分別按照每人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安家費。安家費第一年發放60%,第二至第五年每年發放10%。
(二)戶口遷移。引進人才可在我旗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隨本人遷移戶口。
(三)子女入學。對引進人員有就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子女的,可選擇旗內學校(幼兒園)就讀,由旗教育局負責辦理入學手續。
(四)配偶就業。第八類1、2項人才配偶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由旗組織、人事部門和編制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不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在企業推薦就業崗位。鼓勵引進人才配偶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五)職稱評聘。引進時,引進人才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不受單位結構比例和崗位職數限制,符合條件的可破格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引進人才(不含初次就業的引進人才)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不受試用期限制。如引進單位無相應空缺崗位的,通過設置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六)科研經費。在第一聘期內承擔國家、自治區、盟市級科研項目、課題的,分別按每項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科研經費。
五、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由旗紀委監委派駐東烏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二)人才引進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引進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在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在人才引進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479-3222925(東烏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79-3229858(東烏旗衛生和健康委員會)
0479-3226676(東烏旗發改委)
0479-3221131(地方金融發展綜合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
0479-3220951(東烏旗紀委監委駐農科局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