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商學院招聘編外聘用制儲備人才25名方案
福建商學院2023年招聘編外聘用制儲備人才方案
福建商學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正式建立。坐落于素有“海濱鄒魯”之譽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市,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商”為名的百年省屬高等學府。現有鼓樓、連江、馬尾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500余畝。學校社會聲譽斐然,被譽為“閩商搖籃”“外貿搖籃”。因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編外聘用制儲備人才25名。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結協作意識。
2.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并能熟練運用現代科技教育手段為教學科研服務。
3.身體健康,符合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4.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間出生)。
5.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三、聘期及待遇
1.本次招聘對象為有意向攻讀博士學位且意向擔任高校教師的碩士研究生。采用編外聘用制方式,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符合條件的擬聘人員可參加學校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評定。儲備人才到崗應服從學校統一管理,不服從者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人員服務期為2年。聘期年收入12萬元(稅前,包含工資、獎金以及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
3.受聘人員在2年服務期間考上博士研究生者,可根據學校需求與學校簽訂回校工作意向書。受聘人員博士畢業后取得博士學位并符合當年福建省人社廳考核錄用條件的,可優先錄用。博士畢業后取得博士學位學歷并與學校簽署聘用合同的,學校除了按照按簽署聘用合同當年執行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落實相應引進待遇外,還可享受12萬元儲備人才回校工作待遇(于返校工作服務期滿后發放,按意向書約定執行)。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可直接登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以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網上報名、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同時,應聘人員還應如實填寫《福建商學院2023年編外聘用制儲備人才報名登記表》,將報名表及相關材料(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學信網報告等崗位所需證明材料)在方案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上傳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其中,報名登記表單獨一個附件,其它相關材料以掃描件或圖片形式保存在一個PDF文檔中。
五、考試
1.由人事處、教務處及二級學院相關人員組成審核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福建商學院2023年編外聘用制儲備人才報名登記表》及所提交材料,查證應聘人員專業、年齡、學歷等情況。
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有關材料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
2.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考試。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具體另行通知。
3.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用。若面試成績并列影響錄用的,則另加一場提問,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提問的面試成績為準。
4.面試等具體安排以及應聘人員成績、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即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福建商學院人事處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六、資格復審、考核、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名單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審。面試結束后,開展資格復審。確定考核與體檢人員須在3天內提供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期間學歷學位材料、學信網及學位網相關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未按時提供,視為考生主動放棄資格。3、考生接到體檢通知,應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1.綜合應聘人員的考試、考核和體檢情況,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福建商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2.因復核、考核或體檢不合格、棄權造成職位空缺的,按合格線上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聯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連江縣西江濱大道2號
郵 編:35050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聯系電話:0591-26291085(人事處)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學院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26292316、0591-26299861。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3.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