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龍江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引進黨政人才40名公告
2023年香坊區(qū)引進黨政人才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人才新政落地見效,切實加強香坊區(qū)黨政人才隊伍建設,現(xiàn)擬面向全市(含戶籍或干部人事檔案等在哈及駐哈單位人員)引進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一、引進數(shù)量
1.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20人左右,視報名情況適當調整;
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20人左右,視報名情況適當調整,具體引進崗位、人數(shù)詳見《引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4),在原單位具有的職務職級,引進后保留其原職級待遇,具體職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
二、引進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等規(guī)定的基本資格,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為: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人員)中正科級干部或二級主任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3年以上或四級調研員及以上職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中副處級領導干部;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中擔任相當于正科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且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需已實際聘任);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為: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干部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人員);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引進:
1.涉嫌違紀違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政紀處分期間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出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干部人事檔案存疑或尚未認定清楚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
本次引進采取網上報名,將填寫好的《人選推薦表》(附件1)電子版及加蓋公章后的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到2023年4月7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如報名人數(shù)少于擬引進人數(shù),根據(jù)實際情況相應縮減引進數(shù)量。
(二)資格確認
符合條件的干部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同意后,按照《資格確認需提供材料目錄》(附件2)要求,干部本人將準備好的報名材料送至香坊區(qū)行政中心(三合路229號)1114房間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審查時間為2023年4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資格審查合格并接到確認電話后,到推薦表所填報的個人電子郵箱下載并自行打印《準予測試單》。
(三)能力作風測試
分為測試和面談兩部分,按照總成績100分(測試占60%、面談占40%)折算最終成績。
1.測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功底、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思路水平。測試不指定出題范圍、參選書目和培訓機構。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宜以《準予測試單》為準。測試當天須同時攜帶《準予測試單》和有效二代身份證,未參加測試的視為自愿放棄引進資格。成績低于60分的,原則上不得進入面談環(huán)節(jié)。測試結束后當天,進入面談的,將測試成績及排名發(fā)送至推薦表所填報的個人電子郵箱中,并電話通知面談事宜;未進入面談的,將以短信形式通知。
2.面談。主要了解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崗位適應度等。面談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宜以通知為準。參加面談人員須攜帶《準予測試單》和有效二代身份證,未參加面談的視為自愿放棄引進資格。面談順序由現(xiàn)場抽簽決定。面談結束后當天,能力作風測試總成績及排序將發(fā)送至推薦表所填報的個人電子郵箱中。入圍人員將電話通知;未入圍的,將納入香坊區(qū)人才庫。
按照能力作風測試成績等額確定擬考察人選,如入圍人數(shù)少于擬引進人數(shù),根據(jù)實際情況相應縮減引進數(shù)量。
(四)預審和選崗
1.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原則上總成績前10名左右擬任區(qū)直機關副職人選;后10名左右擬任街道副職人選,具體崗位安排,根據(jù)專業(yè)匹配度、工作經歷等情況,由書記專題會研究確定。需調任的,提交相關材料呈報上級組織部門預審。未通過預審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引進的,根據(jù)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如最后出現(xiàn)崗位空缺,取消空缺崗位。
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測試成績高者列前。如有自愿放棄引進,以及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被取消資格人選,根據(jù)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直至引進崗位選滿為止。如最后出現(xiàn)崗位空缺,取消空缺崗位。
因機構改革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引進的,取消其相應崗位。如選崗后取消引進崗位的,可與選崗人選共同協(xié)商進行崗位調整,人選應服從調劑。
(五)推薦和考察
1.對確定的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區(qū)委組織部組成專項考察組,赴人選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和考察。考察將通過談話調研推薦、會議推薦、征求意見和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審查干部檔案、走訪調查等方式核實人選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重點掌握人選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評價意見及本人思想政治素質、在職工作經歷、工作業(yè)務實績、廉潔自律表現(xiàn)、群眾公認度和文字綜合能力等。
若在考察中出現(xiàn)民主推薦、測評民意不高被取消資格人選或因個人及政策調整等原因造成無法調任的,根據(jù)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如最后出現(xiàn)崗位空缺,取消空缺崗位。
綜合能力作風測試和推薦、考察及體檢情況,提交區(qū)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任職崗位。
2.對確定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考察人選,區(qū)委組織部組成專項考察組,赴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將通過個別談話、審查干部檔案、走訪調查、調取違法犯罪記錄等方式核實被考察人申報資格,了解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崗位適應度。重點掌握考察對象所在的單位黨委(黨組)評價意見,思想政治素質、在職工作經歷、工作業(yè)務實績、廉潔自律表現(xiàn)、群眾公認度和文字綜合能力等。對工作實績不突出、業(yè)務能力不強、群眾公認度不高的將不予錄用。因考察等原因不予錄用人選,取消其相應崗位。
組織考察和體檢結束后,將依據(jù)測試成績和組織考察情況,提交區(qū)人事調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引進人選。
(六)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對擬引進人選在香坊區(qū)行政中心和人選所在單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未收到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反映問題較為嚴重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引進。
擬任副處級領導干部人選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xiàn)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照試任前職務或職級層次安排工作。
擬任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平級調入后,由人選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根據(jù)干部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工作需要適時進行任職。
四、防疫要求
本次引進工作將按照全面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措施要求,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香坊區(qū)委組織部負責對引進工作相關政策進行解釋。
咨詢電話:0451-87280165
監(jiān)督電話:0451-87280164
(轉自香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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