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惠州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33人公告
2023年度惠州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我市法院系統(tǒng)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其中法官助理24名、書記員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見附表
二、招聘人員職位、名額
詳見附表。
三、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民主公開原則;
(三)公平競爭原則;
(四)擇優(yōu)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勞動合同制法官助理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自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職)法學專業(yè)且獲法學學士學位以上文化程度,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者優(yōu)先考慮;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9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9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案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二)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自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專科(非在職)法學、法律相關專業(yè)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職)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9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案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紀律處罰、治安處罰或被開除公職記錄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惠州法院法官助理或書記員工作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親屬在惠州各法院轄區(qū)內擔任律師等任職回避情形)。
五、報名方式
為提高效率,本次招聘活動全部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向意向法院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
2.網(wǎng)上報名方式:登陸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址:www.hzzy.gov.cn)“法院公告-綜合公告”,完整填寫《2023年惠州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將《報名表》word版及掃描版、身份證掃描件、學位學歷證書掃描件、法律職業(yè)資格A類證書正副本、無犯罪記錄掃描件等材料建立文件夾,注明“××法院+法官助理(書記員)招聘+姓名”壓縮后在線發(fā)送至各法院報名郵箱。
3.其他事項:
①獲“雙學位”人員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的,可以以第二專業(yè)報考。
②現(xiàn)有工作單位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報名時一并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掃描件。
③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④報考人數(shù)少于招聘職位時,按考生人數(shù)與職位2:1的比例確定錄用人數(shù);無法構成競爭的職位,取消考試。
⑤建立人員統(tǒng)籌機制。報名表中設置“是否服從調劑”選項,對于愿意服人統(tǒng)籌人員,在主考單位滿足錄用之后,推薦到其他法院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并發(fā)入準考證
各法院對報考本院崗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法院網(wǎng)站公布,并由各招聘法院向符合條件者發(fā)放準考證(電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試
1.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統(tǒng)分結合的方式,由市中級法院統(tǒng)一組織,各招聘法院具體實施。
2.考場設置
各招聘法院各設1個考場,參考人員在相應的報考法院的考場參加考試。
3.成績合成規(guī)則
法官助理考試包括筆試(含心理測試)和面試,筆試設60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加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2位。
書記員考試包括筆試(含心理測試)、文字速錄(打字)和面試,筆試設60分為合格線,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參加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40%)+文字速錄成績(30%)+面試成績(30%),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2位。
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考試試題由市中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或專家統(tǒng)一命制和閱卷。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心理測試不符合崗位要求者,不列為面試對象。
4.考試相關事項
筆試時間及書記員速錄考試時間:待定。
考試地點:相應報考法院分考場,具體地點待定。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和速錄(打字)考試。
依筆試成績(書記員按筆試與速錄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此比例的,不影響招聘。考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wǎng)上公布。
5.資格復核和面試
面試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分別組織實施。
列為面試對象者,需攜帶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在指定時間內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當場發(fā)給面試通知書。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法院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待定
面試地點:待定。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及考生名次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址:www.hzzy.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陸網(wǎng)站查詢。
七、體檢和政治審查
根據(jù)招聘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各招聘法院組織政審考察。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的,可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各招聘法院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入職手續(xù)。
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放棄聘用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由各招錄法院可以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九、有關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或在應聘過程和應聘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市縣(區(qū))兩級派駐政法委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wǎng)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擬錄用對象的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負責。
(六)本次招聘成績一年內有效,在此期間招錄法院如遇人員出缺,報省高院備案后,可按成績高低遞補錄用。
咨詢電話:各招錄法院政工部門電話(見附表)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監(jiān)督電話:惠州中院0752-2780581
惠陽區(qū)法院0752-3267786
大亞灣法院0752-5500084
惠東縣法院0752-8528694
舉報電話:惠州中院0752-2780900
惠陽區(qū)法院0752-3385636
大亞灣法院0752-5562923
惠東縣法院0752-8813626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惠州法院招錄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薪酬待遇及崗位職責一覽表
2.惠州法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