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2023年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師資隊伍建設需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招聘計劃與崗位表為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它情形依此類推);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要求
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1)設置,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專業目錄》的,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認定,并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招聘崗位、計劃、類別及考核項目
1.此次招聘崗位23個,招聘計劃31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2)
2.招聘崗位類別、名稱、考核項目如下:
崗位類別 |
崗位名稱 |
考試項目 |
A類 |
高層次專任教師1、2、3 |
面試(試教+技能操作+面談) |
B類 |
基礎護理、康復治療技術、 藥學、中藥學、口腔醫學技術、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醫學影像技術、藥理學專任教師 |
筆試+面試(試教+技能操作) |
B類 |
體育專任教師 |
筆試+面試(試教+技能) |
C類 |
思政理論課專任教師 |
筆試+面試(試教) |
D類 |
中醫學、預防醫學、解剖學 實訓教師 |
筆試+面試(試教+技能操作) |
E類 |
心理咨詢專職人員 |
筆試+面試(結構化面試) |
F類 |
專職輔導員1、2 |
筆試+面試(結構化面試) |
G類 |
審計專業技術人員 |
筆試+面試(結構化面試) |
A類崗位不進行筆試 |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招聘過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20日8:30—2023年5月6日17:3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通過湖南招考網www.hnzkw.com招聘系統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無需上傳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件,應聘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導致報考信息未提交的,后果自行承擔。
3.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的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必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畢業生,必須提供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須在有效期內)。國(境)外留學人員請同時提供錄取通知書、成績單、畢業論文以及其他能證明所學專業的有效材料(原件、翻譯件都須提供)。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的,則取消其應聘資格。
(2)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黨組織開具,需有經辦人簽字并加蓋黨組織公章,證明開具落款時間應在2023年內)。
(3)已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必須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入圍體檢后提供,落款時間為公開招聘體檢通知發布時間的當月)。
(4)招聘崗位明確有醫院或高校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所在單位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證明開具落款時間應在2023年內)。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3年4月20日為截止日期。
(5)招聘崗位明確有專業技術職稱要求的,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通過時間應在2023年4月20日之前。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暫未取得職稱證書或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文件的應聘者需提供官網公示的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及其他能證明已通過崗位所需專業技術職稱等級的有效材料。
(6)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具有其他相應條件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有關證明。
(三)現場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
2.審查地點: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校本部綜合樓1326室(雙擁路6號)。
3.審查對象:完成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
4.攜帶資料:應聘人員須攜帶應聘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審查內容: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凡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
6.審查合格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7:00。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及時登錄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5月27日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準考證)
2.筆試開考比例:招聘計劃與“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也可以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
3.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3的,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
4.筆試內容: 筆試考一門,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所占權重為20%。
5.筆試成績:詳見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六)面試
1.面試時間:擬定6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面試公告)。
2.面試對象確定
(1)A類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2)B、C、D、E、F、G類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5的比例,在通過“現場資格合格”應聘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但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則全部入圍)。
3.面試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
4.面試總分:100分
5.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A類崗位的試教、技能操作和面談各項目均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考試形式及測評內容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
2.試教采用傳統的板書試講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和綜合能力。
3.技能操作采用實踐操作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實踐操作能力。
4.結構化面試主要采用現場問答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等。
5.面談主要采用現場交談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素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契合度等。
(八)成績合成和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1)A類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2)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面試成績合成
A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40%+技能操作成績×20%+面談成績×40%
B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70%+技能操作×30%
C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100%
D類崗位面試成績=試教成績×40%+技能操作×60%
E、F、G類崗位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以上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九)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占比最大的測試項目成績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考察人員達不到招聘崗位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3.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十)遞補有關規定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1.公示:學校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的有關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和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編制、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二)相關政策
A類崗位根據《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及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稿)》校黨發〔2023〕11號)文件精神,符合相關人才層次認定條件的,可享受對應人才層次待遇。
六、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學校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進行處理。
七、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31-58519108
投訴電話:0731-58519003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附件2:《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及要求一覽表》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及要求一覽表》.xlsx
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