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技師學院招聘25人公告
2023年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精神,結合我院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事業編制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信息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25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23年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報考人員可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網(www.xtjsxy.net)查閱具體的招聘信息。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5年4月14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崗位另作要求除外。
6. 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招聘崗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崗位要求專業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專科專業目錄。考生所學專業已列入(附件2)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認定。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年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年限。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書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1、2022、2023屆畢業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的非2023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非2023屆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在編人員(試用期除外)。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考程序
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網(www.xtjsxy.net)向社會公布。其他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均在湘潭技師學院官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4日8:00至4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人事考試招聘報名平臺”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2)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按要求提供所需資料。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3)考生務必及時關注湘潭技師學院官方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考試、成績公示、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網絡資格初審
根據崗位設置條件對考生進行網絡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再次確認信息無誤后,考生繳納50元考務費。繳費后考生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4月25日17:00前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對象為資格初審合格且確認繳費成功人員。G22-G24崗位免筆試。
2.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注意妥善保管。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5月4日8:00-5月5日17:00。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量120分鐘,筆試內容涵蓋教師職業道德、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職業教育法、教育學、心理學等內容。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對少數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開考比例、調整計劃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可改報其他崗位,可申請退費。G22-G24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5.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可登陸湘潭技師學院網(www.xtjsxy.net)查詢筆試成績。
(四)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同時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3.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面試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可用電子身份證代替),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未按時參加面試人員取消考核資格。
4.G1-G13崗位面試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G14-G16崗位采用面試(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分別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任意一項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G17-G21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G22-G24崗位采取面試(試教)+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試教和實操滿分各100分,面試(試教)低于70分,實操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
(六)綜合成績
G1-G13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試教)成績×50%。
G14-G16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教)成績×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30%。
G17-G21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50%。
G22-G24崗位綜合成績=面試(試教)成績×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50%。
所有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
(1)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體檢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湘潭技師學院專項考察組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師學院官網(www.xtjsxy.net)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人事編制相關手續,由學院與之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約定在湘潭技師學院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
2.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員中原具有事業編制的人員需自行與原單位解除人事關系,相關手續由本人負責辦理。
四、其他事項
1.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并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58244977(上午8:00-12:00;14:30-17:00)
監督電話:0731-58244979(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
湘潭技師學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