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農業大學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32人簡章
內蒙古農業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簡章
根據《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內人社辦發【2023】2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農業大學是一所以農林為主,以草原畜牧業為特色,具有農、工、理、經、管、文、法、藝等8個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具備培養高職高專、學士、碩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體系。2001年成為國家西部大開發“一省一校”重點支持建設的大學,2012年成為國家林業局(現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進入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院校行列。學校入選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組織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承擔該項目的高校。學校現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3個、省部級重點培育學科26個,自治區一流建設學科11個。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1個,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4個。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32人。具體詳見《內蒙古農業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含)以下,即1982年4月10日(不含)至2005年4月10日(含)期間出生的。
(6)學歷、學位要求: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含國外取得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學歷學位);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報名開始日前(含引進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國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與公布學科專業相近,且以我校有關專家組認定為準。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農業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網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
2.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0日12:00-2023年4月17日17:00。
3.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選擇應聘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科、碩士、博士期間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業成績單、外語水平證明等。2023年博士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提供加蓋培養單位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報名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我校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四、招聘方式
(一)筆試
博士學位專任教師崗位不設筆試環節。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應聘崗位所在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及職業素質、專業能力評議的有關要求,提前5天在內蒙古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告。
2.招聘崗位所屬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工作人員按公布的各項條件對相關信息和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出現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情況,取消后續環節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后續環節資格。
(三)職業素質、專業能力評議
1.由學院對通過復審的人員進行職業素質及專業能力評議,包含德、能、勤、績、廉,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學術成果等。
2.評議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一)面試采用試講形式進行,由面試專家組對面試人員的教學能力進行評分。
(二)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
(三)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相關要求,由各學院通知面試人員。面試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面試成績由面試專家組在面試現場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內蒙古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布。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專業評議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專業評議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1.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2.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2.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備案前未能出站的博士后人員;
(4)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備案。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4.辦理手續并簽訂合同。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各相應條款執行。
(二)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四)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和內蒙古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八、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內蒙古農業大學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0471-3596892。
咨詢電話:0471-4316652。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15904880864(內蒙古農業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
本簡章由內蒙古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附件:《內蒙古農業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任教師信息表》
內蒙古農業大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