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法院招聘60名司法輔助人員方案
2023年公開招聘川匯區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工作實施方案
為適應川匯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發展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批準,現面向社會為川匯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為川匯區人民法院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招聘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人員60名。
三、應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技能和職業操守;
4.具有周口市戶籍;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6.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須的業務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聘用為司法輔助人員: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畢業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人民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通過川匯區政務網(http://www.chuanhui.gov.cn/)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資格審核、筆試、技能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考生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因考生未及時關注本網站而造成后果由考生承擔。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登錄川匯區政務網掃報名二維碼進行報名(見附件2)。報考者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按要求上傳《2023年川匯區公開招聘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僅限有工作單位考生提供,詳見附件3),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報告、個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單色背景正面證件照電子版。
報考者須仔細閱讀《2023年川匯區公開招聘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上的誠信承諾欄,確保提交的報名申請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報名與測試時使用的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以下簡稱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如果出現報考者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期間將對報考者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時請考生提供《2023年川匯區公開招聘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個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單色背景正面證件照4張。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在川匯區政務網上公布,并按公布要求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繳納30元考務費。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包括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30%、40%、30%。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法律專業知識,主要測試考生的法律常識和履行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點、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個人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技能考試
技能考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滿分為100分。根據擬聘用崗位人數與參加技能考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技能考試的人員,在川匯區政務網上公布,發放技能考試通知單。參加技能考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技能考試通知單等,經核驗后方可參加技能考試。逾期未到的,視為自愿放棄。參加技能考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詳見川匯政務網公告。
3.面試
根據擬聘用崗位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照筆試和技能考試分別占總成績的權重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詳見川匯政務網站公告。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加權平均后的面試成績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擬聘用職位人數與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和技能考試權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面試結束后至擬聘用公示前,因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人員名單,并在川匯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川匯區人民法院或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崗前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五、待遇保障
1.聘用人員月工資標準為當年周口市川匯區最低工資標準(其執行標準隨政策進行調整),繳納社會保險,所需資金列入川匯區財政預算。
2.川匯區人民法院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一年續簽一次勞動聘用合同。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立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七、特別提醒
本公告由川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川匯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可在工作時間撥打咨詢電話:
人社局:0394-8568569
法 院:0394-8173111
附件1:2023年川匯區公開招聘法院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