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兒童福利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瀘州市兒童福利院關于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瀘州市兒童福利院屬瀘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為棄、孤、殘兒童提供養育、治療、教育、康復等服務,弘揚救助精神,維護兒童權益,促進兒童健康發展,現因工作需要,擬編外聘用護理與康復助理員1人。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護理與康復助理員1人
二、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
(一)工作內容
1.護理兒童生活起居,打掃兒童生活區域衛生、為腦癱兒童做飯;
2.兒童生病住院、隔離時陪護;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崗位要求
1.具有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作風務實、服務意識強;
2.限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體健康,無精神類及傳染性疾病;
3.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關愛兒童,熱愛兒童福利事業,具有無私奉獻精神;
(三)注意事項:
1.凡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2.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至4月24日(9:00—17:00)。
(二)聯系人及電話:曾老師0830-6661135 18982767318。
(三)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招聘職位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及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聽候通知進行面試。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經面試后確定試用人員須到二級甲等醫院進行入職體檢合格(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并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后進入試用,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由瀘州市兒童福利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試用期不符合用工條件的,按照《瀘州市兒童福利院編外用工崗位設置及聘用管理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未盡事宜由瀘州市兒童福利院負責解釋和確定。
瀘州市兒童福利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