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惠州惠東縣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145人公告
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公告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實施鎮村干部“大儲備”工作的實施意見》(惠市組通〔2021〕31號),進一步強化村(社區)“頭雁”隊伍建設,決定公開招聘2023年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設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職位145個,具體職位見《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抵制黑惡勢力滲透和不良風氣侵蝕。
2.堅定聽黨話、跟黨走,認真完成上級黨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務,主動聯系服務黨員、群眾,工作認真負責,能作為善作為。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民主、公私分明、帶頭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黨員、群眾中有較好的口碑。
4.具有招聘職位所在村(社區)戶籍,或戶籍不在該村(社區)但已在該村(社區)居住1年以上。
5.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
6.報考村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學歷要求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學歷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學歷。
7.報考人員必須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8.村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中,針對特別優秀的,如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土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的黨員,可適當放寬學歷或年齡資格條件,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次招聘人數的10%。
9.符合《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有關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言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的;搞拉幫結派、團團伙伙,成為宗族惡勢力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團體代言人的;作風不嚴不實,不擔當不作為,損害群眾利益,信教傳教,大搞封建迷信的;近三年內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2.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黨紀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受到撤職及以上政務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未曾擔任干部的黨員受到警告、嚴重警告等黨紀政務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構成犯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未滿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處罰且處罰完畢未滿3年的;涉嫌違反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已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的。違反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已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或受到行政處罰、處理完畢但在群眾中影響惡劣的。因涉黑涉惡、存在“村霸”問題等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受到清理的。有組織和煽動群體性事件,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黨和國家機關,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產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等違反《信訪工作條例》行為的。曾因拉票賄選被查處的。因個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尚未撤銷的。
4.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不能參加選舉的情形的。
5.患有嚴重疾病無法正常履職的。
6.有其他不宜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和“兩委”干部人選的情形。
三、管理使用
1.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統一管理,采取“內掛村、上掛鎮”的方式進行跟蹤培養,要定期參加村(社區)“兩委”班子會議、活動。
2.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每年度進行考核,考核方式采用民主測評和考察談話等方式進行。對于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儲備人選,應終止其儲備人選資格。
3.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正式當選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其作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的全職培養年限等同于報考惠州市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考試時的任職年限,一并計算。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縣委組織部發布公告,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按照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一)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止。
(二)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向招聘職位所在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提出報名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不在招聘職位所在村(社區)但已在該村(社區)居住1年以上的,應提供村(居)委會或戶籍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
5.近期1寸彩照3張,電子版同時交至相關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建辦。
6.黨組織關系不在本縣的還需提供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1.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應在報名現場當場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其中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2.報名結束后,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應組織紀委、公安、民政、信訪、綜治等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聯審,并填寫《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
3.對資格審查不過關,或經查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以及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取消考試資格。同時,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情況不實的,發現后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
包括筆試和面試,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具體負責實施。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成績按100分計算,主要考試內容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自行擬定。考生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題目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圍繞村(社區)日常實際工作自行擬定,成績按100分計算。考生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筆試、面試及成績等相關事項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招聘職位數,根據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按照《廣東省村(社區)“兩委”干部人選條件審查辦法》(粵組通〔2020〕15號)、《關于深化實施鎮村干部“大儲備”工作的實施意見》(惠市組通〔2021〕31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全面考察是否具備相應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根據總成績結果,填寫《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擬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4)報縣委組織部,經審核批準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惠東基層黨建網”、人選所在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政府網、村(社區)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與儲備人選簽訂聘用合同。
(七)遞補聘用
因公示期間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等情況導致擬聘職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職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并對擬聘用的遞補人選進行公示。是否遞補,由各鎮(街道、度假區、旅游區)黨(工)委研究決定。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招聘公告由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附件1.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職位表.xlsx
附件2.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登記表.docx
附件3.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xlsx
附件4.惠東縣2023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儲備人選擬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xlsx
中共惠東縣委組織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