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湖州學院招聘工作人員20人公告
2023年湖州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13個崗位共20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2023年湖州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7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21日期間出生);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應聘人員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我院將根據崗位特點,結合《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對專業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4)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2日12:00-4月21日16: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通過微信掃一掃識別下方二維碼,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3.報考人員必須完成誠信報考承諾,按崗位要求和網報平臺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和上傳有關信息,選擇崗位進行報名。
報考崗位人員須上傳以下材料:
(1)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身份證(正反面);
(3)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2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7:00。
報考人員登錄網報平臺(“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2年4月13日9:00-4月25日14: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微信辦理網上繳費,考試費為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未達到2:1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并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5月15日9:00-5月20日24:00。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報系統(“人才來了碼”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3年5月21日
招聘崗位 |
筆試內容 |
管理服務類(外事管理、綜合管理1、綜合管理2、綜合管理3、綜合管理4、財務管理1、財務管理2、建設管理) |
崗位相關綜合知識與應用能力(管理服務類) |
實驗教輔類(信息技術類、電子信息類、材料化學類、生物制藥類、設計類) |
崗位相關綜合知識與應用能力(實驗教輔類) |
筆試總分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按1:3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資格復審及心理測試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內容: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有效期內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若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1張;
(4)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5)若應聘人員屬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書、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書、證明)與招考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不得參加面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報考人員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須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認為不適宜從事高校工作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七)面試
面試時間:6月10日,面試具體安排等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1.管理服務類(外事管理、綜合管理1、綜合管理2、綜合管理3、綜合管理4、財務管理1、財務管理2、建設管理)崗位面試采用綜合面試形式。
2.實驗教輔類(信息技術類、電子信息類、材料化學類、生物制藥類、設計類)崗位面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形式。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總成績高的為先;若面試總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復試。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九)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學院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1.本次招聘信息發布平臺 :湖州學院網站(https://www.zjhzu.edu.cn/);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huzhou.gov.cn/)。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湖州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學校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需要咨詢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院咨詢,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招考咨詢電話:
0572-2111828
附件:
湖州學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