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21人公告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交流渠道,促進事業單位人才合理流動,根據《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7號)規定,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我市事業單位公開遴選。
二、計劃和崗位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20個崗共21人,具體崗位詳見《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保山市在職在編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2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對應崗位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7號)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市級及縣級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4.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3號),需要回避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公開遴選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發布。4月12日(星期三)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發布和保山新聞網發布《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4月24日08:30至4月26日17:30,報考人員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遴選單位或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同步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途徑及要求。報考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www.bmpta.com/ynbssydw)進行網絡報名。報名前,報考人員需下載《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認真如實填寫并經所在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把關蓋章同意后,將報名表上傳報名平臺。
報名的具體要求如下: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及資格復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年齡計算、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當天。
(4)請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工作作風、工作狀態等作出客觀評價,對報名資格及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在《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對于政治素質不過硬、作風不扎實、工作不在狀態、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不專心工作的,不得推薦報考。
(5)報考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查方面的問題(如: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等),可直接向遴選單位或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咨詢,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有差異且認為是相關專業的,需將所學課程成績單等課程證明材料掃描成PDF與《報名表》一并上傳報名系統,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應在報考時限內及時網上提交報考申請,逾期報名的不予受理。
3.提交審核。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核,未提交審核的信息視為未報名,正在審核及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4月24日8:30至4月27日17:30。采用計算機后臺人工審查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如有不得報考情形或者不符合公開遴選崗位資格條件情形的,則資格審查不通過。審核單位在12小時內完成審核。
在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條件要求的專業名稱有差異的,遴選單位、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時要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畢業證(學位證)專業名稱及主要所學課程,判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5.查詢審查結果。考生提交審核后,可在12小時內上網查詢審核結果,逾期未反饋審核結果的,請考生直接咨詢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或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
(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8:30-17:30登錄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出現需要加試情形的,則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
1.筆試
(1)開考原則。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內容和形式。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3)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其他。筆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未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和任何培訓班。筆試成績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新聞網、保山發布公布。報考人員筆試考試用品由考試機構統一配備,考生無需自帶考試文具,自帶文具不得帶入考場。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帶至座位。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2.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6月上旬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3.資格復審。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市公安局、遴選單位、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在保山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人民路44號)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按照遴選崗位計劃遴選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缺額數按高分依次遞補一次(按1:2的比例缺額幾人則遞補幾人)。
4.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遴選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遴選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經遴選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由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遴選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一次(按1:2的比例缺額幾人則遞補幾人。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于面試前2天向市級人社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2)面試方式: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或講課、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分別由各遴選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遴選環節。
(4)面試時間及地點。由各遴選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定。
(五)考察、體檢和公示
1.考察。按每個遴選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崗位遴選人數的比例為1: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檔案,核實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考察對象所在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公開遴選環節。
2.體檢。通過考察的人選確定為體檢對象,由各遴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組織體檢對象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時必須做毒品尿樣檢測,被公安機關認定為吸毒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公開遴選環節。
3.公示、辦理相關手續。市直各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體檢情況和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將擬遴選人員名單及遴選工作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在考察、體檢或公示環節,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情形,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五、遴選紀律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公開遴選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發布和保山新聞網面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遴選提供了常見問題解答,即《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常見問題解答》(附件4),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對于專業方面等不清楚的問題,請報考人員及時與遴選單位或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
(三)《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中專業設置參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附件3)進行。
(四)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向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申請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關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本次遴選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未盡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工作科
0875-2226099
監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
0875-12388
遴選單位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附件1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4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常見問題解答.docx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