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華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考工作人員10人公告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公告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地處國際商貿名城義烏,前身是創辦于1993年的杭州大學義烏分校,占地面積1000余畝,建筑面積31.39萬平方米,自然風光秀麗,建筑風格獨特,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名。學校是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學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首批浙江省創業型大學建設試點院校,榮登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獲評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國家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現因學校發展需要,面向社會招考工作人員。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10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考計劃》(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考范圍對象: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須相對應。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普通高校專業設置目錄以及招聘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接受應聘的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相對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3年4月23日9時—4月26日16時。
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4月23日9時—4月27日12時。
學校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4月23日9時—4月27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義烏市人社局政務信息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計劃人員可自公布取消計劃之日(含)起2日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21日,筆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合格分為10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考試大綱見附件2。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確定崗位能力測試對象
各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崗位能力測試人員。
以上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崗位能力測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
崗位能力測試前,對崗位能力測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義烏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二維碼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報名應聘,境外留學人員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對其學歷、學位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若取得崗位能力測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崗位能力測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崗位能力測試
崗位能力測試采用書面、實操或口頭回答問題的方式對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進行考察。崗位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根據應聘人員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崗位能力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崗位能力測試的,視作放棄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
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基本素養、崗位工作能力等進行考評。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若總成績相等,以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人員。
(八)體檢
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九)考察及公示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公示后,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原則上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ywicc.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外地戶口的,聘用之前須將戶口遷移至義烏。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資格取得時間、任職時間、獲得榮譽時間等認定統一截止到2023年4月23日。
(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三)招聘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5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信息。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初審、復審、考察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六)筆試成績在義烏市人社局政務信息公開欄:(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 )發布;資格復審通知、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體檢入圍人員、擬聘用人員等均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七)有關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應聘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9-83803553 0579-83820183
附件1+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考計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