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海口市水務局招聘35人公告
海口市水務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海口市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海口市排水設施事務中心、海口市南渡江引水樞紐工程管理處、海口市松濤灌區水利工程管理處、海口市供排水水質監測站等4家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單位。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2號)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3號)、《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進一步落實失信懲戒措施的通知》(瓊人社發〔2022〕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需要,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崗位35名(其中:管理崗位24名,技術崗位11名),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條件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年齡要求:即1987年4月27日(含)至2005年4月27日(含)期間出生;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在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人員;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拒絕、迷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迷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失信被執行人(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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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海口市水務局官網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續相關公告將在海口市水務局官網發布,考生應及時關注。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限為7天,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鏈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81。
2.報名時間: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2:00(節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2)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凡是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尚未畢業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內含本人信息、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等應聘所需相應內容的畢業生推薦表(函)、成績單,且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位及學歷證書,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4.網上報名時應聘人員所需上傳的報名材料為以下1至10項,圖片上傳要求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水務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下載完整填寫并由本人簽名貼照片后,上傳圖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社保卡)(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戶口本本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內含本人信息、所學專業、學歷學位層次等應聘所需相應內容的畢業生推薦表(函)、成績單(加蓋公章);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并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到畢業時間無法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
(6)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公章(附件3);
(7)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本人手簽并拍照上傳,見附件4)。
(8)技工學校畢業生報考海口市排水設施事務中心專業技術崗01和專業技術崗02,需上傳相關技師證;
(9)報考海口市松濤灌區水利工程管理處事業管理崗07的考生需上傳所在黨支部開具的黨員證明(預備黨員證明)并加蓋所在黨支部公章;
(10)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2023年4月27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4月27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于2023年4月27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3年4月27日17時準時關閉。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崗位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在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或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弄虛作假、隱瞞實情等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口市水務局官網。
(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崗位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筆試成績同時公布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天,筆試合格分數線及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公布。
2.面試
面試人員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應提交如下材料:《海口市水務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社保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本、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資格審審期間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公布。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公布。
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六)體檢及考察
1.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綜合性醫院進行,以復查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海口市水務局機關紀委相關人員參與。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2.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應聘人員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體檢和考察人選及結果在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公布。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主管局黨組審核后,擬聘人員名單通過海口市水務局官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擬聘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后,擬聘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聘用。
(九)辦理聘用手續
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號)的各項紀律規定,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口市紀委派駐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次招聘由海口市水務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由該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海口市水務局網官網發布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六、聯系方式
網上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6738761、66502026
地址:海口市長濱東二街7號17幢南樓2029室
郵編:570135
聯系電話:0898-68724695、68724683
聯系人:王先生,許女士
監督電話:0898-68926585(市紀委派駐組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