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批引進博士研究生3人公告
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批公開引進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服務湖州高質量趕超發展的意見》(湖委發〔2020〕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實際,現將2023年第二批公開引進博士研究生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博士研究生共3名。招引崗位、人數、專業等要求詳見《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批公開引進博士研究生需求計劃表》。
二、引進對象要求與引進條件
(一)引進對象要求
1.引進對象為國(境)內外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2.報考人員為優秀博士研究生的,經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計劃的限制。
普通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引進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博士研究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博士研究生須于考核前取得引進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引進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自愿履行醫療衛生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
3.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干,責任心強;
4.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5.身體健康;
6.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7.湖州市(含區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8.符合引進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有效,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為止,并依據擬聘人員情況分批在指定網站公布。
2.報名方式:網絡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時,請應聘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將報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本人及戶主頁)、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掃描件以壓縮包的附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標題須注明“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2023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應聘”,壓縮包統一命名為“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引進崗位+姓名”。現場報名時,請應聘人員將上述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交至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組織人事部門(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路338號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行政中心A座410室組織人事部)。
(二)資格審查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分批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并組織考核。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根據引進崗位特點結合《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由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三)考核
采取面試答辯的形式進行考核,重在考察應聘人員的自我認知、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考核評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不滿7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為體檢、考察對象。考核由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實施并負責解釋。具體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體檢
依據考核成績,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執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引進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官網(http://www.hz1y.com/)。
(二)對引進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有效期內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相關內容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直接與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1.《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批公開引進博士研究生需求計劃表》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