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大學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26人公告(第一批)
江蘇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學校師資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江蘇大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網址:http://www.ujs.edu.cn/)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以學校人事代理方式錄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五)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大學招聘平臺”注冊、完善個人簡歷和報名,報名網址:rszp.ujs.edu.cn。
1. 報名: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6:00。
2. 資格初審:2023年4月20日9:00至2023年5月11日16:00。
(二)網上確認、報名繳費
1.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繳費時間、繳費渠道及具體考試安排將在江蘇大學官網-教師隊伍-人才招聘欄公布。
2. 應聘人員繳費時須按照“應聘崗位編號+姓名+聯系方式”的形式備注信息,如:1崗+張三+18200010001。應聘人員如未按要求備注信息,后期資格復審將無法確認應聘人員的繳費情況,則本次繳費無效,不再退回相關報名費用。通過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完成繳費確認者視為報名無效。未收到繳費通知自行繳費的,或完成繳費后因個人原因不參加本次考試的,或重復繳費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江蘇大學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 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取消該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并在江蘇大學官網-教師隊伍-人才招聘欄公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安排
(一)資格復審
筆試之前,我校將對報名且繳費成功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時間暫定于2023年6月,此時間為計劃時間,具體時間和相關安排將在江蘇大學官網-教師隊伍-人才招聘欄公布,應聘人員請及時查看,并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主動放棄。
(二)考試方式
應聘人員考核方式包括筆試、心理測試、技能測試(試講)(部分崗位)及面試。各崗位考核方式詳見崗位表。
1. 筆試: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蘇大學官網-教師隊伍-人才招聘欄公布筆試成績,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身份證號查詢。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下一環節的人員,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參加下一環節的人員。
2. 心理測試以在線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 技能測試(試講):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備課授課水平與專業素質,測評辦法和要求將根據考試安排現場告知應聘人員。技能測試(試講)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成績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4. 面試:按照江蘇大學相關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用。
5.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試講)成績×20%+面試成績×50%;招聘崗位考核方式僅包含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技能測試(試講)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如各項成績均同分,采用筆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考察
考核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江蘇大學人事處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大學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時完成),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江蘇大學人事處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及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1-88780061
七、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大學紀委部門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1-88791010
附件1:江蘇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江蘇大學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