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奈曼旗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50人公告
奈曼旗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公告
為有效履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使命,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聘辦法(試行)》(人社部規〔2018〕5號)等政策法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奈曼旗計劃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共50名。其中:具有B2及B2以上駕駛證的駕駛員崗位20名,專職消防員崗位27名、消防文員崗位3名。當駕駛員崗位報名人員不足時,空缺名額轉到專職消防員崗位。
二、招聘條件與范圍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樂于奉獻,熱愛消防救援事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學歷要求:報考政府專職消防員、駕駛員崗位的需高中及以上學歷,報考消防文員崗位的需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2023年應屆畢業生);
(三)退役士兵優先考慮,不限學歷;
(四)性別要求:政府專職消防員、駕駛員要求為男性,消防文員不限性別;
(五)年齡要求:所有應聘人員均要求18周歲以上(2005年1月1日前出生)。消防員崗位年齡28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駕駛員崗位年齡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消防文員崗位年齡30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體和心理健康,無突發性疾病史;
(七)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2.在公務員(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影響期的人員;
3.因犯罪受過行政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人員;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正在服役的現役軍人;
6.在部隊服役期間所受紀律處分未出結論或未過處分期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征信記錄;
8.連續在國(境)外駐留6個月以上的;
9.曾被國家消防救援隊伍或政府專職消防隊伍辭退過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奈曼旗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格檢查、政審考察、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進行。一切事宜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naimanqi.gov.cn/nmq/)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共3天: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隊三樓(奈曼旗大鎮治安路北段);
聯系電話:0475-4212316;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提供材料:
(1)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正反面打印)。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退役士兵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各類專業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5張。
(3)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寫的電話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4)報名費20元/人、體能測試考務費用100元/人、筆試考務費用50元/人,進入面試人員另收取面試考務費用50元/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參加考試者,報名費、考務費概不退還。
(二)體能測試(消防文員不參加此項)
專職消防隊員、駕駛員體能測試內容: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負重六樓、原地攀爬六米拉梯,總成績最高分值115分。專職消防隊員、駕駛員成績分別單獨排列,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錄數1:2的比例劃定人員進入面試,比例不足時,全部進入面試。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范圍。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為保證體能測試安全順利,患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劇烈運動疾病人員,不得參加體能測試,若刻意隱瞞病情,導致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筆試(政府專職消防員、駕駛員不參加此項)
消防文員筆試以消防業務理論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為主要內容,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筆試內容為消防業務理論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消防文員崗位單獨排列,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錄數1:2的比例劃定人員進入面試;比例不足時,全部進入面試。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范圍。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由奈曼旗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量化評分。面試滿分100分。所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
專職消防隊員、駕駛員考試總成績=體能分數×70%+面試分數×3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后),總成績并列時,以體能中的1000米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1000米成績也相同的,以100米成績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消防文員考試總成績=筆試分數×60%+面試分數×4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后),總成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六)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照各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選,進入體格檢查環節。
消防員、駕駛員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執行,消防文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應聘對象對體格檢查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工作辦公室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研究,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政審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政審考察,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據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日。
2.入職培訓。新錄用的專職消防隊員,參加為期2個月的入職培訓。培訓采用全程退出制,在培訓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員,或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退回。入職培訓期間退出的,不發放個人工資。培訓合格的,正式簽訂接收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遞補。應聘者因自愿放棄、培訓期間不合格或試用期內離職和其他原因而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結束后出現的人員空缺,5人以上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組織補充;5人以下由消防救援大隊根據崗位類別,在滿足招聘條件情況下,自行組織補充。
4.聘用。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及時到人社部門備案。
四、職業保障
專職消防隊員、駕駛員、消防文員崗位定額工資為4500元/月(含專職消防隊員、駕駛員含高危補助500元,消防文員崗位津貼500元,工資含個人應繳"五險一金"部分),駕駛員崗位額外補助300元/月。錄用后待遇保障納入旗財政預算。簽訂勞動合同后,按規定繳納企業社保,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從工資中代扣,單位繳費部分由旗財政承擔。
五、管理使用
(一)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期間生活,伙食標準比照預備消防士伙食標準執行,統一著專職隊員制式服裝。工作范圍在奈曼旗內,含鄉鎮蘇木(場)一級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城市消防救援站。工作內容主要以城鄉火災撲救、搶險救災為主,其他工作根據需要進行安排。實行24小時執勤制度,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的休息時間(含法定假日)。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列條令》和《奈曼旗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條令、規定對專職消防員進行管理。對違反相關規定或發生嚴重違紀人員,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續聘、變更、終止、解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招聘方案由奈曼旗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奈曼旗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