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濰坊青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青州市人民政府
2023-04-20 14:08:20
2023年青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23年青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附件1)須進行資格復審。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4月24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青州市政府辦公大樓620房間(范公亭西路1601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材料
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材料:
1.《準考證》(2份)。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份,手寫簽名和日期)。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考生,須提交公安機關發放的臨時身份證。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非自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海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與國(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承諾在考察時補交認證報告,未按時補交者不予聘用。
以第二學歷(專升本或碩士研究生)應聘的,須提供專科或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有高中起點要求的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
5.所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信網認證。
考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畢業證書驗證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
2023年應屆畢業生尚無法查詢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
6.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交入伍通知書、退役證、青州市民政局或青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接收安置證明、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材料。
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以“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2)。
7.單位同意應聘證明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提供。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或從業時間、本人現身份、是否同意應聘的意見等。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聘部門(單位)同意,最晚可在體檢前提供,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的材料需按以上順序排序審核。
四、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由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在筆試準考證上加蓋公章,考生憑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擬享受面試考務費減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具體見簡章筆試考務費減免材料要求)辦理減免手續。
3.請考生準備好各項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因材料不全影響資格復審的,責任自負。如有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4.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須攜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附件3,須注明考生身份證號,并由考生簽字、按手印)原件、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到現場代為辦理。
5.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書面放棄聲明(附件4),經本人簽字并按手印后,以照片形式報送至郵箱qzrsjgwyglbgs@wf.shandong.cn。
6.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或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對遞補人員進行電話通知,有關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以免影響應聘。
7.根據招聘簡章要求:“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情況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入圍資格復審范圍。”經研究,2023年青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45分。
8.所有考生應當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一旦發現發熱、乏力、咳嗽、咽痛、腹瀉、嘔吐等身體不適癥狀,要主動進行自我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考生須及時向青州市人社局報備。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時應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9.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面試等公開招聘信息將通過“青州市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目錄-市人社局版塊”對外發布,考生可隨時登錄網站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如發生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提交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崗位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青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36-3822718(請在工作時間內撥打)。
青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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