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臨湘市委編辦機構編制事務中心選調公告
中共臨湘市委編辦機構編制事務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制事務中心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及使用編制
崗位名稱:綜合管理
崗位類別:管理
選調人數:2名
使用編制:全額事業
二、選調范圍
臨湘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自籌、差額編制)工作人員(教體、衛健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除外)。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4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 4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干部人事檔案中無影響流動調配的問題。
6.熟悉了解機構編制方面基本業務,有一定的寫作能力。
7.符合流動調配的其他條件。
8.選調條件有關說明。
①選調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②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按照本科學歷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仍在處分處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5.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6.工勤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服務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3年4月21日在臨湘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工作時間),報名地點:中共臨湘市委編辦二樓219室,聯系人:鄧丹,聯系電話:0730-3730063。
2.報名材料。填寫《臨湘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編制卡,現編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參加公開選調證明。
3.報名要求。考生須認真閱讀公開選調公告,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中共臨湘市委編辦按照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發放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由中共臨湘市委編辦統一制作發放。
(四)考試
公開選調應當形成競爭,報名人數多于擬選調人數即可開考。考試由中共臨湘市委編辦組織實施,中共臨湘市委組織部、臨湘市人社局參與,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進行。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機構編制等相關業務知識。
2.面試。根據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的考生,進入面試的機會均等。面試人數未達到選調崗位計劃1:2的比例,由中共臨湘市委編辦研究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面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3.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五)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另加毛發檢測項目和心理測試,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中共臨湘市委編辦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廉政情況、信訪舉報等進行核查,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對象。
(七)跟班試用
擬選調對象跟班試用1個月,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如跟班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八)遞補規定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選調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1次。
考試成績、擬選調對象名單及相關通知、公告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布。
(九)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辦理
按規定程序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試用合格的自籌、差額編制人員按程序轉為全額事業編制。
五、其他事項
1.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以及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考生務必及時關注“臨湘市政府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查處。
5.舉報電話:
聯系人:臨湘市紀委監委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組長
方光宇
聯系電話:0730-3901288
中共臨湘市委編辦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