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隸屬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公益一類處級事業單位,位于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5號,主要承擔本市學校基建管理、后勤管理等事務性工作。因中心事業發展需要,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屆畢業生以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四)報名時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檔案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五)崗位任職條件中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2個崗位,具體崗位信息、招聘對象及條件見《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3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7:00。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確認筆試資格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考試報名服務系統。
(https://gz.bjbys.net.cn/portal.html)(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操作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成功后簡歷不可修改。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本次公招所有報考資格。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名截止后,中心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5月6日9:00至17:00,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最終資格審核結果。
3.確認筆試資格。請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筆試確認”。未按期確認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綜合專業考核安排
綜合專業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各占50%的權重計入最終綜合專業考核成績。
(一) 筆試安排
1.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考試時間:2023年5月13日(周六)9:00-11:00。
3.考試地點及成績公布,后續通過“報名系統”發布。
(二)面試安排
按照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排名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方法,由中心自行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考察、體檢
中心將根據綜合專業考核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照1:1的比例,電話或短信通知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及體檢。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包括:
社會人員需提供: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后的《報名表》、本人戶口簿(或戶口卡)和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后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如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政審、體檢不合格情況的,根據該崗位綜合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對擬聘人員在“報名系統”進行公示。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接收手續。首次簽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服務期)。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后的相關待遇
享受北京市和中心規定的薪酬。
九、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按中心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過非法組織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五)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須協助招聘單位及時辦理聘用手續。
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北京市學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