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招聘輔警100人公告
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依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號令)《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成公發〔2017〕82號)《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成公通〔2018〕62號)的相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面向社會開展2023年上半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具體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齡計算時間以2023年4月26日計算。如報考者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材料且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方可報考;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部分職位放寬招聘條件,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辭退解聘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3年4月26日9:00至4月30日17:00。
2.網上繳費:2023年4月26日9:00至5月1日17:00。
3.準考證打印: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6日17:00。
4.筆試時間:2023年5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考生報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選擇本公告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4月26日9:00至4月30日17:00。
(三)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具體招聘需求,報考與自身條件相符的職位。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注冊。報考者須按照網絡提示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者上傳照片后,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與本人不符的,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填報信息。注冊成功后,報考者根據提示選擇應聘崗位,如實、準確填寫《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報信息不規范、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無法通過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確認繳費。網上繳費時間為2023年4月26日9:00至5月1日17:00,報考者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繳費完畢,即報名成功,報名信息將不能再更改。除職位取消特殊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4.各職位計劃招聘數與該職位報名成功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如未達到該比例,將按照報名成功人數相應削減招聘名額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請于2023年5月5日9:00至5月6日17:00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一)筆試與心理測評
1.報考者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心理測評。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筆試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于筆試結束后立即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時間60分鐘。心理測評由專業機構進行鑒評,測評結果在面試環節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條件。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原則上在筆試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當天通知為準。報考者務必合理安排著裝,充分做好體能測評準備,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附件2《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行。測評為非競爭性,任2項合格即可通過,體測結果當場宣布。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年齡按體能測評當天計算。
3.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將按職位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在信息發布平臺公布(詳見《職位表》公示公告發布地址),同時明確進入面試和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三)面試和資格審查
1.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按照面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資格審查,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2.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職位面試比例(詳見《職位表》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并在面試候考現場遞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原件現場查驗,復印件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存檔備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3.資格審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張(首頁及本人頁);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可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認證);
(4)報考崗位要求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所學專業、學歷層次及2023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應學歷);
(5)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滿足優先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或遞交審查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5.資格審查及面試后,心理測評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位數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6.面試成績、資格審查、心理測評結果將按職位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在相應的公告地址(詳見《職位表》)進行公布,同時明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等內容。
五、體檢、政審和公示
(一)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體檢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3.體檢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自行組織,體檢費用按照醫院收費標準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實施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三)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職位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在相應的公告地址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應聘。
2.聘用對象應根據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外招聘,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或勞務派遣制管理。
七、工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薪酬規定執行。
(二)其他待遇
1.統一配備執勤服裝、裝備;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3.單位統一購買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公積金;
4.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八、紀律與監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28-83964812(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警務督察大隊)
(考試相關問題咨詢請撥打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咨詢電話)
九、其他事項
1.招聘中各環節公告公示等內容,請報考者自行及時關注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信息發布平臺,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發現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弄虛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心理測評合格、面試成績60分以上但未能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成績(或結果)自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相應崗位出現人員空缺時,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具體負責,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者未參加筆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評、面試、資格審查、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節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政治處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各職位對應咨詢電話。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