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實際工作需要,現開展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社會人員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四)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屆畢業生以及2022屆、2021屆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為北京生源。
(五)崗位任職條件中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17:00,每日9:00-17: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確認筆試資格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考試報名服務系統(https://gz.bjbys.net.cn/portal.html)(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操作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成功后簡歷不可修改。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本次公招所有報考資格。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截止后,中心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5月6日9:00至17:00,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最終資格審核結果。
3.確認筆試資格。請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筆試確認”。未按期確認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綜合專業考核安排
綜合專業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各占50%的權重計入最終綜合專業考核成績。
(一)筆試
1.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考試時間:2023年5月13日(周六)9:00-11:00
3.考試地點及筆試成績公布,后續通過“報名系統”、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官網(http://zc.bjedu.cn)公布。
(二)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參加面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5:1的比例確定人選,以電話、郵件方式通知確定人選參加面試。成立由中心領導和外聘專家組成的面試評審委員會開展面試工作。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專業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成績分數線為60分。綜合專業考核成績即為考生最終成績。
四、資格復審、考察、體檢
中心將根據綜合專業考核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以電話、郵件方式通知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及體檢。
(一)資格復審
1.社會人員:
(1)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后的《報名表》;
(2)本人戶口簿(或戶口卡)和身份證;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1)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后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
(3)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工作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本人不能到場者視同放棄。
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綜合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人員,根據該職位綜合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核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根據該職位綜合專業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在“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官網(http://zc.bjedu.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六、其他規定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應聘者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調檔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對資格審核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1.北京市教育資產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